劳基法规定
台风天放假 一般民众是可不支薪放假一天
公务员为何可以支薪又放假一天?
难道公务员的命比较值钱?(我非要战公务员 我老婆也是公务员)
只是认为这种不合理的法 是否应该要修法?
在这不景气的时代 是否要珍惜劳工
根据调查 台湾的缺工率会越来越高 因为人口一直在减少当中
如果你要放假不支薪 那为何上班不能给双倍薪资犒赏辛苦的劳工呢?
为何没有任何人可以帮助劳工取得一个较合理的保障与奖赏
有八卦吗...? 唉
小弟虽然今天台风天要上班(我在双北)
但是我想到一些服务业更惨 真得很希望有人能替这些辛苦的劳工给点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