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删
也许是肺文一篇
不是南部问题 也不是分不到问题
该是金额不大的话 就不想撕破脸
你会为了多少钱撕破脸呢?(上法院)
某天我去银行 一男士带着他妈妈同行
跟柜台说 我爸过世了 我们带齐印章存摺等等
想要办结清,
柜台:不行唷,这边有份文件,你所有兄弟姐妹以及母亲都要签署
你才可以做后续你想做的所有动作
男士:我两个姊妹都嫁出去了 也要?
柜台: 是的! 你还要去国税局等等地方 都是如此
我心想: 靠邀,我有七个姐姐耶!
~~~~~~分隔线~~~~~~
某天 我六姊 回娘家闲聊之下
说:有财产放弃书就先给我签吧!
我大姑在我婆婆过世后动作不断,好累
他婆婆在失智症约3~5年后,日前过世
一般世俗想法:钱大概就传给独生子我姊夫(有姊妹各一)
法律:母过世,财产1/2给配偶,各1/6给三兄弟姊妹
我说: 所以 应该她要求1/6也不为过
我姊: 没错,但是大姑现在要求把钱分成1/4分别给三兄弟姊妹+长男孙*1
或者 包含老父亲财产也分分 方式同上!
目前 ING
~~~~~~分隔线,上文重点该在3~5年的失智症~~~~~~
不过 我家若有上亿资产 我妈姐会否"别让XX不开心"
也签放弃书呢?
这问题 遇上华珊派的败类时 再考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