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Gatsby (大亨小赚)》之铭言:
: Apple
: 慎入! 警连开十多枪击毙嫌犯 画面曝光
: 5月31日在美国德州发生一起警察押送犯人时,犯人试图摆脱警察控制并拿出手枪,遭到
: 警察击毙的案件。
: 据美国《先驱报》报导,5月31日时在美国德州帕勒斯坦(Palestine),一位民众布什(J
: ames Bushey)涉嫌在商店中偷啤酒并躲在附近的餐厅(Applebee's restaurant),警察接
: 获通报后前往该餐厅盘查,在厕所找到布什并说明逮捕理由,当警方准备将布什带上警车
: 的途中,布什突然从衣服内掏出手枪对准旁边押送的女警,女警见状大声示意让男警制止
: 布什,而布什脱离警察掌控后拉出空间准备转身开枪,男警立刻掏出手枪射击,与女警连
: 发十多枪后布修当场倒地不起。
: 帕勒斯坦警方在6月30日公布了当时押送布什时的影片,并表示事发时立刻叫救护车将布
: 希送医,不过最终仍无法挽回他的生命,而事后警方检查了布什当时所持的枪械,证实是
: 一把外型极似真枪的BB枪,“这是一起不幸的事件,不论是对亡者亲属,或者是对警察部
: 门来说”。(刘人豪/综合报导)
: http://goo.gl/cn81M3
: 影片
: http://youtu.be/0V9AOsWQzpc
美国警察的做法有很大检讨的空间
可以看到男警察开了7-8枪
然后嫌犯倒地不动之后 女警再补3枪
就算是没办法开ㄧ枪就制服歹徒
开个3-4枪总够了吧?!
最合理的做法应该是开3-4枪 让歹徒失去攻击能力
然后帮忙叫救护车
让司法来做审判
退ㄧ万步讲
男警开完枪 歹徒已经倒地不动了
女警再补3枪的意思是??
根本就已经逾越合理的枪械使用范围了吧?!
可以说是杀人行为了
依我看
开3-4枪合理
男警开开到7-8枪至少要记过 考绩丙等
女警更夸张 倒地后又补3枪
这个应该是要撤职
甚至是要判刑
就算没判到杀人罪 也是业务过失杀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