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苗博雅FB:中国可要求台湾法务部逮捕民众

楼主: pshuang (中山先生忠实信徒-我爱萝)   2015-07-05 02:42:02
※ 引述《markban (马克白)》之铭言:
: ※ 引述《enfis (Jbr)》之铭言:
: : 2009/4/26 海基会、海协会双方签署‘两岸司法互助协议’
: : 2015/7/02 中国公布‘国安法’,将台湾纳入其中。
: : 根据两岸司法互助协议,台湾必须提供中国“共同打击犯罪”“调查取证”的协助,包括
: : “交换涉及犯罪有关情资”“协助缉捕、遣返嫌犯”等。
: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从事“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统一”的行为,
: : 最重可处无期徒刑。而中国国安法规定“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台湾同胞
: : 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不履行维护国家安全义务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 : 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 若将以上法条合并解释,可得
: : 中国政府可要求台湾提供指纹、DNA资料、信用卡资料、入出境纪录、网络帐号、金融帐户
: : 、通联纪录、监听所得资料、财产总归户、纳税纪录...等
: : 甚至可以要求“嫌犯”缉捕、遣返。
: : 但前提是依协议内容,双方共同打击犯罪的合作范围,限于“双方皆认为涉及犯罪”的案
: : 件,若台湾法务部自甘堕落为中国底下的一个行政机关,不敢对中国说‘NO!’
: : 台湾人未来将被台湾的政府逮捕,并遣送到中国受审。
: : http://0rz.tw/cZe57
: : 苗博雅FB
: 这个也没什么啊
: 去年还前年不就一个杜氏兄弟
: 被法误部用中国的物证枪毙了
: 对了,听说中国那边连凶器都桥不定
: 这样能执行死刑
: 也是蛮屌的
现在很多台商就是这样。
中国那边随便搞个你欠税的"证据",
就算你早一步得到消息逃回台湾了,也是被限制出境。
只有拿钱消灾一途。
作者: avgirl (~单身纯情Big肥宅!!!~)   2015-07-05 02:55:00
~~~~哈哈哈,一堆人还傻傻去中国工作都不怕被搞~~共产党对进来的台湾人都有控管监视好吗哪天讲错话人间蒸发也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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