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学运如火如荼展开
也有攻占国会 也有黑道呛声
时势造英雄 出现了
台湾哈利波特 林非凡
控制不了的手 陈为廷
种花冥国送 王炳忠
这些青年军
不经意的在youtube上看到这一段影片
是 0m公然的在节目上言语侮辱 炳忠哥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JkkAsGuUtA
请问这已经触犯了刑法上第309条之公然侮辱罪
公然侮辱人者,处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罚金。
以强暴犯前项之罪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
虽然之前炳忠哥选立委落选 但仍然想替他平反一下
请问影片内容是否已经构成公然侮辱?
作者: angelgirl13 (火锅少女13♥) 2015-07-04 17:09:00
可怜
作者:
fuxkyou (贿选王ㄈ仔)
2015-07-04 17:09:00反串文
作者: KevinLow (废文漏) 2015-07-04 17:10:00
没空
作者:
mmes (卷毛男)
2015-07-04 17:10:00一闪粗赖
作者:
lolic (lolic)
2015-07-04 17:10:00上班囉这
作者: monkeyboy234 (猴子) 2015-07-04 17:12:00
你知道什么叫做诉讼主体吗
作者:
senior (希尼爾)
2015-07-04 17:12:00告诉乃论 干你屁事
作者:
kobeqn (★揪4支持国民党☆)
2015-07-04 17:12:00他又被针对囉? 呵
作者:
senior (希尼爾)
2015-07-04 17:13:00是他跳出来刷存在感
起,于六个月内为之。都超过一年了...不过可以坐时光机回去告
作者: eliteark (低等攻城狮) 2015-07-04 17:32:00
连名字都打错 是伟忠
作者:
iamchyun (是否执行BB2039.exe)
2015-07-04 17:36:00落选的已经是政客?笑话吗?
作者: bigyam0207 (小森森) 2015-07-04 17:47:00
肿滑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