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kira911 (ビギナー Beginner)》之铭言:
: 现行制度下,法官是看笔录审案,
这一点就错了 现行一审的交互诘问实施之频繁
可以去问问那些三不五十去法院观摩的国高中生 就知道了
冗长 反复到让旁听的人快要睡着
: 而检察官虽然有进行复讯,但警询笔录也同时送到检察官手上,检察官难道不受影响吗?
: 再者,大家都说"首重初供"。
受影响?看了笔录以后接下来就要跟被告确认啊~
: 这时候,这阶段还会有""借提回来后,检察官确认""的机会吗?
借提回来之后的复讯 会问当天复讯做的警询笔录 是否实在
是否出于自由意志 有无被刑求逼供
想一想喔 现在就么多像po一样 会跳出来 到处抨击警察刑求 法官恐龙
的正义之士存在 被告如果被刑求还在这个时候惦惦不说话 也实在很特别
更何况返回监所时 还是会检身 刑求的可能性如何 其实大家可以想想
更不用说 如果借提问案 只是问问一些 侵入住宅窃盗 偷机车等
找不到犯人也没有证据 只是怀疑可能是被告 随便碰运气借提问一下
的情形 这样子要冒刑求可能的刑责 警察也太不挑了
: 更让我想了解的,
: 到底全程警询录影录音,整个流程怎么跑?
: 除非,人犯or嫌疑人,一下车,脚踏地时,就每分每秒被录音录影记录著,
: 不然,一定仍会有空档存在。
: 只有有空档存在,那就有无限可能。
无限可能~也要有合理怀疑好吗? 不然法官判决有罪无罪就一句 因为有无限可能
就好了 :p
: 到现在为止,人权喊最大的米国都还有刑求,
: 那鬼岛呢?还有鬼岛上这群鸽子在民众普遍认知的水准...........
普遍认知水准 有一部分因素来自媒体 还有来自像原po那种以偏概全的回文
甚至以阁下的逻辑得到的普遍认知结果 以阁下这样的普遍认知
不正是 所抨击的"有罪推定"的相同逻辑吗? === "刑求推定"
原po最大的问题就是默认了立场 然后以偏概全的达成了混淆视听效果
用一个具有争议性的案子来全称所有的法院都是如此(这从标题就可以看出了)
以相同的逻辑 我们可以照样造句
"知法犯法"~你所不知道的民间司改会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407/188954.htm
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执行长、律师林峰正5日晚间11时许酒驾被警方拦检,酒测值高达
0.58毫克,甚至涉嫌拒签酒测数据单,直到考量不认罪会被起诉,也不会声请简易判决,
才点头认罪。对此,林坦言自己做错了,但强调没有拒签酒测单。
现年48岁的林峰正,是在前天晚间和朋友聚餐后,载着妻小行经台北市复兴北路地下道出
口时,遇到松山警分局交通分队路检,酒测值达0.58。根据《苹果日报》报导,林当时一
度拒绝在酒测数据单上签名,改在字段写了“拒签”。
在被带回警局后,林峰正都有通过同心圆、平衡感等测试,并向警方表示只喝了2杯啤酒
,且原本是由妻子开车,因5岁的小孩吵着要找妈妈才临时换手,没想到只开一小段路就
被拦检,但自认走路平衡没问题,仍可安全驾驶,很惊讶数据怎么如此高。
昨天移送台北地检署后,林峰正向检方询问有无缓起诉机会,对方提醒前提必须“认罪”
,林同意后获缓起诉1年,被处分缴4万5000元罚款,以及上6小时交通安全讲习课,讯后
谕令5000元交保。林受访时表示,“我错了,不应酒后开车。”并否认曾拒签酒测单,当
下是在跟警方说明为何酒后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