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论述] 没礼貌的PRC,无耻的ROC

楼主: TheRock (就是这样)   2015-07-02 15:4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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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heRock (就是这样) 看板: PublicIssue
标题: [论述] 没礼貌的PRC,无耻的ROC
时间: Thu Jul 2 15:36:08 2015
【新闻法理短评】
昨天 (2015.7.1)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新
版《国家安全法》,内容第 11 条明确规定“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
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
引起极大争议。
 
那么,从国际法法理角度,我们应该如何评论及看待中国此等行为呢?
以下是我们的说明。
 
【说明】
从国际法的角度:
1.中华民国政府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一个中国下的两个中国政府。
在中华民国政府目前实质管理的范围(即台、澎、金、马)中,台澎是
中华民国政府受同盟国委托代管的法理主权未定领域,金马则是法理主
权属于中国的领土。
 
2.地理适用范围:
由于台澎是法理主权未定的领域,金马则是法理主权属于中国的领土,
因此,中国政府(中华民国政府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一切基于领土
主权所采取的行为与规范,仅适用于金马。至于台澎,只有受托代管台
澎的中华民国政府与领土主权无关的管理行为与规范才可以适用。
 
3.人的适用范围:
在中华民国政府目前实质管理领域生活的居民里:
3.1.
在 1945 年以前即定居、设籍并具有日本国籍的原台澎居民及其后裔
(所谓“本省族群”)所具有的中华民国国籍是配合中华民国政府实质
管理台澎的事实所采取的法律上便宜措施,这些居民在法理上并非中
华民国国民。因此,中国政府(中华民国政府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一切基于国家主权对国民提出的行为规范,并不适用于这些居民。
 
3.2.
在 1945 年以后才从中国前来台澎的所谓“外省族群”及其后裔在国
际法上毫无疑问是中华民国国民。因此,中国政府(中华民国政府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一切基于国家主权对国民提出的行为规范,在
法理上可适用于这些居民。
 
3.3.
由于中国政府(中华民国政府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之国籍皆可透
过直系血亲取得,因此,“本、外省族群”的共同后裔(所谓“芋头
番薯”)已透过其外省族群祖先取得具有国际法上效力的中华民国国
籍。中国政府(中华民国政府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一切基于国家
主权对国民提出的行为规范,在法理上可适用于这些居民。
 
依据前述各点,在国际法法理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所通过的《国
家安全法》可适用的地理范围是金马,可适用的对象则是“外省族群”
及其后裔及“本、外省族群的共同后裔”。至于台澎,以及原台澎居
民及其后裔则不在适用范围内。
 
当然,前述说法想必会有不少台湾人觉得无法接受。毕竟,《国家安
全法》明明是中国的法律,怎么可以对属于台湾的地方(金马)及台
湾的人(外省族群、其后裔,及本、外省族群的共同后裔)产生效力
呢?
但不论大家在心理层面有多么无法接受,法理状态确实就是如此,而
“中华民国政府是中国政府”是最主要的原因,而“台湾是名为中华民
国的主权独立国家”的误解则是认知冲突的根本来源。
【问题的处理】
那么,身为台湾人的我们,究竟应怎么做才能够解决眼前的冲突矛盾,
并达到真正的“台湾、中国,一边一国”呢?
其实我们只需要做到三件事:
 
一、终止中华民国对台澎的代管,接着由本省族群及其后裔透过住民自
  决公投建立台澎新国家,并取得新国家国籍。
 
二、在台澎的外省族群、其后裔及本、外省族群的共同后裔放弃中华民
  国国籍,取得台澎新国家国籍。
 
三、金马居民经由住民自决公投将金马从中华民国独立后并入台澎新国
  家,接着,放弃中华民国国籍,取得台澎新国家国籍。
 
只要完成前述三个行动中的头两个,我们就可以在台澎建立一个真正的
主权独立国家,做到真正的“台湾、中国,一边一国”。而在完成第三
个行动后,我们更可以让目前中华民国治理范围下的所有地方全都摆脱
中国的纠缠。
 
【附带一提】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国家安全法》规定“台湾同胞”有义务“维护
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中华民国政府的回应是“没礼貌”。
 
可是大家知道吗?其实中华民国政府早在几十年前就对“台湾同胞”做
过同样的事情了,还记得“三民主义,统一中国”吗?
大家可知道有多少“台湾同胞”为了根本没有台澎主权的中华民国政府
口中“没礼貌”的行为而受苦、受难、牺牲生命?
而更重要的是,即使到了现在,中华民国政府还是在做“没礼貌”的事。
不相信?
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前言明白写着“为因应国家统一前之需要”呢!
 
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以“法律”规定“台湾同胞有义务维护国家主权、
统一和领土完整”叫做没礼貌,那中华民国政府透过二二八大屠杀、白
色恐怖、宪法及宪法增修条文、国际条约及住民自决的扭曲解释来维持
“中华民国拥有台澎主权”的天大谎言、追寻终极统一的目标,我们又
该下什么评语呢?
-台澎国际法法理建国连线-
  (https://goo.gl/x9z6Rs)
作者: easyfish (easyfish)   2014-07-02 15:40:00
没礼貌
作者: didamoon   2015-07-02 15:41:00
作者: s655131 (s655131)   2015-07-02 15:41:00
蛤??
作者: syearth (sysearth)   2015-07-02 15:42:00
END
作者: lturtsamuel (港都都教授)   2015-07-02 15:42:00
可怜的Taiwan
作者: FIRZEN45 (得到n个冷 n->∞)   2015-07-02 15:42:00
作者: za9865 (☺ ☺ ☺)   2015-07-02 15:43:00
厚话 就是台独嘛 两个字的东西讲那么大一串
作者: violin3316 (ㄏㄏㄏㄏ)   2015-07-02 15:43:00
标题杀人 你会被嘘
作者: powertoolman (动力工具魔术师)   2015-07-02 15:43:00
补回来
作者: as5987 (qq111)   2015-07-02 15:44:00
小英的政见是台独我再选他
作者: FIRZEN45 (得到n个冷 n->∞)   2015-07-02 15:44:00
不想被统/捅! 推!
作者: Raogo (Raogo)   2015-07-02 15:44:00
不是台独也不会选国民党
作者: ebinkuo (ebin)   2015-07-02 15:47:00
帮推
作者: yuinghoooo (KiXeon)   2015-07-02 15:47:00
怎样没上色
作者: LostInTime (2DGiro)   2015-07-02 15:47:00
有条理给推
作者: calvinhs   2015-07-02 15:48:00
终止代管 自决建国 第一步是2016用选票消灭中国国民党
作者: loki94y (阿甘)   2015-07-02 15:49:00
只能说不太可能 可是有心给推
作者: snow0915s   2015-07-02 15:49:00
推这篇!!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骑士)   2015-07-02 15: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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