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1300000 (JSL)》之铭言:
: 这次意外,不管是健保、中央政府、地方政府说要付钱或买单或代位求偿,很多人就说不合理,凭什么人祸要全民赔偿,就算只是代垫也很有可能追讨不回来。
: 可是一个人对于他人法益造成损害时,也是人祸啊,为什么大家这时候就又觉得国家应该要出面解决,不管是死刑或徒刑都是由国家执行,也没人说应该要家属或被害人自己去追讨,可明明也不关其他未受害国民的事不是吗?
你要叫政府赔钱
就算不是政府的错,起码也要跟政府有关吧
如果明天中央政府或是新北市政府突然跳出来
说八仙尘爆是他们消防控管或是其他行政有问题
那我想大家就会100%赞成了政府发钱了
不过这两个政府机关的首长肯定没那个担当
发钱倒是不手软不需要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