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i3964 (yuci)
2015-07-01 01:54:29※ 引述《shyboy945 (Eric)》之铭言:
: 先上图,再解释
: http://imgur.com/u9qncKR
: 史蒂芬.李维特(Steven David Levitt)是美国经济学家,
: 尤其在犯罪方面的研究而闻名于世(time评为100位成就世界的人)
: 曾获得克拉克奖(对于经济学家来说仅次于诺贝尔奖)
: 但我今天不是要问他为什么如此有成就
: 我想问,身为一个支持死刑的人
: 突然间在犯罪研究大师的书本上发现死刑并没有办法吓阻犯罪!!
: 各位30cm怎么看??没有吓阻力,那还能干嘛QQ?
: 虽然网络上可能也有很多face联盟相同类型的说词,
: 但小鲁身为一个书生,会比较相信专家的言论
: 这个讯息对我来说还满有震撼力的耶...
: 当然美国与台湾情况不同,但台湾一直走美国的路应该大家都同意吧
: 所以书中的文章应该还是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吧!
: 当然我还是认同他对被害者家属的安抚作用!!!
: 但我很好奇,各位八卦板菁英能够接受"死刑没有吓阻力”这个标题吗?
: 那我进一步想问,没有吓阻力的死刑+沦为政客工具的死刑
: 我们该用什么样的心态去面对下一次法务部长发命令?
: 或者说,身为八卦板菁英,我们能否逆转死刑好像有点弱的这点
: 让死刑逆风高飞咧??
: 补充:怕有人忘了点开图片,我撷取一些片段
: ‘父母会对不听训诫的小孩说:“好,这次我数到十,如果你还不听,我就要惩罚你了
。
: 他们其实都清楚吓阻与口头威胁的区别...如果连死刑都比在街头混要安全...
: 死刑的负面诱因太小,并不足以让罪犯改变行为。’
以下个人小看法QQ
主张死刑没有吓阻力,
应该不是以此支持废死,
而是要打击死刑的理由。
就是我们在选择刑罚,
要考虑目的跟手段间的关系,
只要没办法达成目的,
就不能使用侵害较大的手段。
以死刑vs无期徒刑,
若要支持死刑,
就必须有办法指出死刑能做到无期徒刑无法达成的目的,
不然我们就该选择侵害较小的。
作者:
cmid05 (酷拉皮卡)
2015-07-01 02:25:00为了无期徒刑留给以后赔钱的空间取消死刑 真的太鸟了.....如果一个人被判无期徒刑 后来关到死了 发现是冤狱 你要怎么赔如果一个人从30岁关到70岁 发现是冤狱 你又要怎么赔假如这个70岁的人今天出来 亲朋好友早把他当妖怪40年都不鸟她 更别说一堆早就死了 他知道怎么在现代社会生活吗本来就不可能0误判 因为是人类不是完美 又有成本问题但我看不懂为了一个很侷限的条件还有情境的赔偿去改变一个行刑 然后明明仍然一堆其他条件还是赔不了那你要怎么解救其他状况被误判的人? 其实答案不就是算他们衰而已
楼主:
ci3964 (yuci)
2015-07-01 02:36:00欸~~我手机的编辑文章不见了XD 我用推文回吧,你这样举个案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就冤狱来说,整体无期的侵害即是小于死刑。有些情况当然也无法回复,但这就是“必要之恶”,而死刑是“不必要之恶”
作者:
cmid05 (酷拉皮卡)
2015-07-01 02:39:00从何看出无期是必要之恶 死刑不是必要之恶还有我倒觉得你举的才是个案我打的那些就是这个意思我不认为不该更严谨的判死刑 甚至我个人的要求搞不好还比大部分人高 但是我不认为非得要0误判这本来就不是人类做得到的事 任何事情都要考量能力还有成本 也就是钱 多少是会有点误差的
楼主:
ci3964 (yuci)
2015-07-01 02:45:00那要举出死刑有什么特别需要存在的理由,是无期徒刑无法取代的。以大家最爱举的“因噎废食”来说,如果吃花生会噎到花生仁,吃核桃会噎到核桃仁,我们当然要选择噎花生仁不噎核桃仁不是吗,若两者可以达到同样目的
作者:
cmid05 (酷拉皮卡)
2015-07-01 02:47:00就相对应犯人做坏事的程度阿
楼主:
ci3964 (yuci)
2015-07-01 02:53:00那又回到以眼还眼了XD
作者:
cmid05 (酷拉皮卡)
2015-07-01 02:53:00我是觉得除非一个人真心相信 人类在不管任何条件都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力 不过有剥夺财产自由等权力那我就可以接受他的看法 虽然我不同意 但这只是想法不同为啥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就不是以眼还眼哈 先睡了 晚安因为目前判什么刑就是依据犯人犯罪的严重程度阿
楼主:
ci3964 (yuci)
2015-07-01 03:09:00刑罚的确都带着点报复色彩,这也是人之常情。但死刑所要付出的代价,这个代价在每个人心中是不同的,像我就是认为像报复这些理由都无法跟死刑的代价做衡平。这其实也就是大家看法不同了~~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