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不知不觉间变成了通缉犯!

楼主: billy3321 (雨苍)   2015-06-30 19:06:40
看到这个案例,小弟还是要出来提醒大家:
侦讯、警询、笔录很重要!请一定要找律师陪侦!
侦讯、警询、笔录很重要!请一定要找律师陪侦!
侦讯、警询、笔录很重要!请一定要找律师陪侦!
很多人都以为警察找去问话,就乖乖的去了。殊不知,这才是台湾司法奇
妙的地方。
台湾的司法高度采信笔录,无论侦讯、警询,这些笔录都是到法庭上证明
你有罪的强力证据。所以警察传唤,请一定要找律师和你同行,一起侦讯!
不过,有时候,律师跟也不一定有用!
之前有人在桃园,把手机借给了“林闵政”,一借不还,涉犯侵占罪。结
果,法院就传了二、三十个“林闵政”来“当证人”,等到问出罪证,就
把人转为被告。实务上,检察官也常常采用这种手法。
http://on.fb.me/1HrTCbv
所以,有时候就算律师跟着去,也可能有问题。台湾的检察官很喜欢把被告
先当证人传唤,依法证人必须具结,也就是宣誓所言为真,而且律师不能陪
侦。等到检察官诱导询问出相关证据以后,就把你转为被告!这时候刚刚说
的话就全部变成犯罪证据了。
http://bit.ly/1IpEtYY
而且,小弟上次也贴过文章,台湾的法院还是高度采信有刑求可能的笔录,
除非你每次都被打,而且警方还要使用会留下伤痕的刑求方法,不能用灌辣
椒水、或是蒙上毛巾淋水的方法。用这些方法不会留下伤痕,法院就会认定
笔录有效。
http://billy3321.github.io/images/qiu/qiu10.jpg
而且,每次侦讯,不管警察是否在旁边等着要打你,你都要说你遭到刑求,
法院才会认定有刑求!因为体制的关系,台湾的法官实务上是采有罪推定,
要翻案更是难上加难。
http://billy3321.github.io/images/qiu/qiu13.jpg
台湾的刑事案件,检察官起诉的时候卷证并送,法官一开始就接触到被告有
罪的证据,很容易就会相信被告有罪。加上法官也有调查的权力,要调查案
件,就必须假设被告有罪。
国外影集中常常看到被告可以聘请侦探来寻找证据,但台湾的律师没有调查
权,所以只能“请求法庭调查有利证据”,法院可以置之不理。
在台湾有些有经验的检察官根本选择不是每次到庭,或是出庭时尽量让法官
询问被告或证人,自己则能不说话就不说话,就是诱使法官推定有罪的上佳
策略。而法官只要不肯承认自己可能会受影响而形成预断,就会难以拒绝主
动问案、把整个案子握在手中的诱惑。
结果,照理说应该无罪推定的法庭,就成了实务上有罪推定的法庭。
所以,请大家一定要注意,不要警方找就乖乖去,可以先找律师,或打电话
到法律扶助基金会,找律师陪你侦讯。也请大家有空一定要翻翻这本“小市
民权益保护99招”。
http://bit.ly/1GBIQwo
想了解职权主义,以及台湾司法的结构性问题,可以参考这篇文章:
李念祖专栏:职权进行主义
http://www.storm.mg/article-page/23638/4
法律扶助基金会七码专线(手机请加上02)
412-8518
※ 引述《klm (唐吉柯德的宿命)》之铭言:
: 看到这种文章,还是要在把我自身的故事再说一次!
: (这故事我说了大概第三次了吧)
: 在台湾要先理解,台湾的司法相关从业人员,基本上没啥可以依靠的!
: 他们的工作说难听点就是(结案) 注意是结案不是保护善良欧!
: 然后如果告你的人有点背景,那他们就会很认真的想要结案~
: 当年我是拍卖的ID被盗用
: 细节大家有兴趣到WIC版查我的文章吧! 应该还有一篇相关的在上面!
: 录音我应该都还在~我运气不错是最后是安然退场!
: 记得有一句警察的名言吧
: 我:警察a,这案子ip也不是我,地点也不是我,就只有帐号跟我有关~
: 怎么不追其他线索
: 警察:阿~~就只有你有联系方式阿,不找你找谁?
: 诸如此类的~还有很多陷人于罪的引导是问句
: 警察:你有没有认识姓x的人
: (有的话就是犯罪网络确认)
: 警察:你有没有去过高雄.....
: (恭喜有的话犯罪地域确认)
: 警察:你密码有没有给过任何人,你家人等等...
: (恭喜有的话就是帮助犯)_
: 所以阿~笔录非常重要,很多冤狱都是笔录被警察坑了~
: 另外检察官的调查庭 也非常重要~处理的好就是 不起诉处分书
: 最后~进到任何司法机构~记得带上律师!
: 请相信一句话 (这句话是个律师告诉我的,那家伙一小时的收费在五万台币左右)
: 法律只保护两种人,1.懂法律的人 2.有资源的人 (因为2 请的起1)
: 阿闷..
: ※ 引述《dduionomo (貌似开朗的孤独感)》之铭言:
: : 今天之前,本鲁是个按时纳税、诚恳奋斗、兢兢业业经营事业的鲁蛇
: : 除了学运期间经营深夜食堂、反反国民党之外。
: : 忙进忙出很少能在台湾陪家人的失败鲁蛇
: : 最大的违规就是飙车到百五被拍、之外从来没有前科的好良鲁
: : 结果今天办公室通知说警察找,回电中正一分局。
: : 本鲁回电中正一说,ㄟㄟ,本鲁很衰的得了个重病在医院治疗,请问有何贵干?
: : 员警很紧张地说,先生你被通缉了?
: : 啥?
: : 你被通缉了,罪名是妨碍电脑使用! 你今天能到案说明吗?
: : 啥?啥?啥?
: : 于是本鲁就先去医院拿了病理报告以及药物,然后就开车到中正一的派出所去找
: : 员警。
: : 员警很高兴的说,来来这件事情赶快办,然后我们来做笔录。
: : 到这时候还蛮爽的、一头雾水之外想说这里说明说明就算了吧
: : 然后员警说,我们还再去侦查队一下。好吧去就去反正你们开车载我去
: : 一进去虽然看到几个老警察很亲切地在泡茶喇迪赛
: : 本鲁随和大叔,也就跟着高兴地喇低赛了
: : 茶过二巡,老警察说,来按个指纹拍个照吧!
: : 到了这里本鲁就觉得有点怪怪的了,ㄟ阿笔录做完了还不放我走是怎样?还要拍电影
: : 里面那种条条照片吗?
: : 好吧拍就拍,反正人生什么事情没经验过,这种经验也不错
: : 到目前为止,本鲁还不知道谁告了我妨碍了什么电脑。
: : 还学着条子先生讲行话说,阿挖喜通ㄟ啦(就是我是通缉犯的意思)
: : 然后老条先生忽然说,好走吧。我们来去板桥地检署开个简易庭就结束了,你这案子
: : 很简单。
: : 一路上本鲁还跟着喇迪赛骂马英九(没想到还有警察会骂马英九真好笑)
: : 车子到了板桥地检署啊?
: : 什么~~~怎么到了一个类似牢房的地方?里面还有关人?
: : 然后那堆条子通通不见了,来了几个狱条,给我搜身一下把包包收走就把本鲁关进去
: : 关进去了
: : 关进去了
: : X!到目前为止本鲁完全不知道到底犯了什么错造了什么孽,要被关在里面有蹲式马
: : 桶的牢房里。而且牢里面的狱友每个看起来都很多心事。
: : 讲一个难听一点的,本鲁今年个人所得税也缴了三十几万,结果到目前不明不白
: : 到底为什么被关在这种十恶不赦的地方
: : 忽然想到爱我的阿姆可爱的女儿看到我这状应该会痛哭流涕
: : 痛骂家门不幸
: : 可是阿木阿~~~~~真的不知道为什么被关在这里啊
: : 等了快两个小时,其中经历了三个狱友跑去拉尿,(说实话我超怕当时有人拉屎或者
: : 我自己想拉屎的)看来看去没有卫生纸啊啊啊
: : 眼看吃药时间到了,这药不吃,感染一开本鲁会挂的。
: : 本鲁问一下狱条,请问可不可以吃药?
: : "规定不行就是不行,等一下自己问检察官可不可以吃药"
: : 好吧!挂在里面再来申请国赔好了
: : 狱中度秒如年,因为不能用短信不能用手机不能看书重点是,本鲁根本不知道要被抓来关
: : 要怎么通知家人啊!!!!
: : 正在想这想那的时候,一个狱条跑来叫我名字: 鲁阿鲁!
: : 本鲁差一点像当兵那样答有,没想到这位狱条竟然给我上铐了
: : 上铐了
: : 上铐了
: : 上铐了!
: : 好吧这对本鲁也是新奇的经验,本鲁跟女友玩也只玩过绳缚没有玩过手铐
: : 甚至还把手高举过头体会一下阿扁的感觉
: : 感觉....蛮怪的
: : 不知道会不会有人把本鲁这个画面拿去当书的封面
: : 本鲁的第一次就这样粗鲁的被夺走了~~~
: : 然后本鲁还是不知道犯了什么错,为什么要被抓来关、还要被上铐!我靠!
: : 然后过了不知道多久,多少狱友来来进去,本鲁终于开庭了,就像晃马洲之歌里面的场景
: : 这时候才知道本鲁被一个玩游戏的人告
: : 那个人告本鲁的IP偷进他的帐号
: : 夺走他的宝物
: : 挖咧!这个游戏本鲁听都没听过,而且本鲁是鲁中之鲁,从来不玩网络游戏的。
: : "那这个IP是你的吧"检察官的声音有如天上的小玉
: : "我~~~我不知道,我是有跟中华电信租一个固定IP,用来在国外VPN用"
: : "VPN是什么?"小玉又问
: : "Virtual Private Network,是用来在国外连入公司系统用的"
: : "喔~那你愿意与对方调解吗?"
: : "我完全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不知如何调解?"
: : 小玉转头跟旁边的书记官交头接耳一下,然后说好吧!这样限制住居
: : 限制住居
: : 限制住居
: : 这个不是魏应充那种人才会被判限制住居? 本鲁被告了一个没做过没想过的事情
: : 然后台湾的法律本鲁完粮纳税的政府立马把本鲁变成通缉犯?
: : "请问检察官,为什么我会变成通缉犯?"
: : "因为通知你开庭都没有到啊"
: : "可是我都没有收到任何通知啊?"
: : "因为你的信箱都没收信啊!"
: : "那电话可以找到我啊!"
: : "开庭通知还是以纸本为主啊"
: : "我一个人住又常出国,我真的没有办法收到通知。"
: : "那你最近不会出国吧?"
: :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太常出国工作,要常待在家里收信。不然变成通缉犯了你都不知道
: : 这就是本鲁悲惨的一天~~~~
: : 以上故事皆属实在,绝非作梦。本鲁可找找不自杀说明啊啊啊~~~~
: : PS:本文原意并非要讨拍,也并没有强调本鲁没有错处。主要是希望从本鲁不幸的一天
: : 中,可以找出让大家可以避免这种不幸的方法,并且不要再有人无缘无故被上铐
: : 被关进去、被当通缉犯处理了。
作者: gk1329   2015-06-30 19:09:00
很棒的文 应该M起来
作者: leonian (......)   2015-06-30 19:10:00
有罪推定超糟糕的阿
作者: e1q3z9c7 (午仁)   2015-06-30 19:10:00
台湾司法真的乱七八糟
作者: www8787 (进击derLoser®)   2015-06-30 19:11:00
鬼岛的玩法 有罪推定 性侵多好告
作者: scott880514 (六六~)   2015-06-30 19:14:00
优文
作者: JOJOJIMJIM (安坑吴彦祖)   2015-06-30 19:15:00
推个 有人要反驳的吗?
作者: seabox (欧阳盒盒)   2015-06-30 19:15:00
啊如果请不起律师勒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