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署今天发布的新闻稿~
应该没有新闻会报吧
http://www.nhi.gov.tw/information/NewsDetail.aspx?menu=9&menu_id=544&No=1273
新北市八仙乐园粉尘发生闪燃意外受伤民众医疗费用处理说明
发布日期:104年06月29日
卫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险署与新北市政府卫生局对于新北市八仙乐园104年6月27日粉尘
发生闪燃意外受伤民众医疗费用达成以下共识:
一、 本次医疗院所支援八仙乐园粉尘发生闪燃意外事件产生之医疗费用将由健保署专案
办理。
二、 本次医疗院所支援八仙乐园粉尘发生闪燃意外事件产生之医疗费用不列入各医院之
健保总额额度,并从宽办理。
三、 6/27-6/30期间于紧急医疗处置期间产生之健保不给付之民众自费额(包括部分自费
负担、病房差额、烧烫伤之自费医材及处置费用),不要向病人收费,由健保署先行垫付
后向新北市政府专案补助。
四、72小时后之医疗相关补助将另案办理。
五、健保署将于今日内通知所有医疗院所,只要是本次八仙乐园粉尘发生闪燃意外事件
所产生之医疗费用,均一律比照前述各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