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八仙水上乐园:我们只是协办单位

楼主: Nimrodel (.........)   2015-06-28 02:51:54
※ 引述《A6 (短ID真好)》之铭言:
: 类似事情有发生过喔
: 向火车站卖爱心笔阿 都会拿什么XX市证明的
: 另外之前某个路跑活动就有发生挂乱乡公所的名字
: 后来好像乡公所发现要求改正 最后好像还取消了
: 这种活动挂名乱象还蛮多的 不过好像也没什么人被告
: 所以就一直这样了
这标题让我想到台湾许多各级学校
三不五时被各县市教育部,教育局要求配合协办一堆活动
像是什么青少年劲歌热舞, 反毒晚会, 领导才能营队, ....
每每挂的主办单位就是XXX教育学会,
然后协办单位就是这间学校的名字,
而这协办单位没什么别的,
就是出借操场, 体育馆,
然后很衰小的清理善后,
那天要负责的就是几个主任和组长以及行政加班补休留下来,
顺便再找些学生帮忙擦这些官僚好大喜功作业绩的烂屁股,
至于赚钱当然没有,
场地的所有权都是教育部和教育局,
跑经费和预算编列都是主办单位,
这时候如果哪天晚会轮流引爆,
主办单位推给协办单位,
那真的就是好笑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