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alebobo (浪荡到加州)》之铭言:
: 就法而言
: 八仙是满倒楣的啦 因为 八仙的游客下午 五点就清场了
: 接下来是 主办单位收钱进场的 彩色派对 参加者
: 所以 八仙是把场地租借给 主办单位 这是没问题的
: 收钱的是 主办单位 买彩虹派对的票 跟八仙乐园 不是互通的
: (当时我就觉得贵得要死,能不能下午去八仙 拖到晚上参加派对)
: (八仙说 会清场 他们不是主办单位 顶多 算协办)
: 责任归属 也应该是主办单位 比较大才对~
: 就好像是 学校 借场地给歌星 办演唱会
: 舞台垮了 一堆人住院了 大家应该追究演唱会主办者 还是学校??
: 好吧 我是来讨嘘的~
直接回文好了
我如果跑去台北市政府借到里面的场地
办商品说明会,对外宣传还挂了台北市政府的名
结果卖诈骗金融商品,坑了一堆人
然后出事之后,台北市政府说:我只是租借场地
你觉得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