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illy3321 (雨苍)》之铭言:
: 大家应该都有听过,“证据不会说谎”,很多刑案透过法医的鉴识,就能了
: 解犯罪的方式,进而找到犯人。
: 可是,证据真的不会说谎吗?让我们来看看台湾几个欢乐法医鉴定出来的神
: 奇案例。文章很长,请大家慢慢阅读。
: 图文好读版:
: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4552913.A.2A4.html
上面好像都在讨论法官,没人讨论法医XD。
我没什么相关专业知识,老实说原文的证据也没有很认真一个一个思考,不过假设原
文对于萧开平的鉴定的描述大抵准确好了,那到底是怎样的人会做出这样的鉴定呢?
我想了一想,我觉得对我来说最合理的解释就是,萧开平就是个在台湾不算太少的,
正义感过剩的普通人。
江国庆案现在我们知道是冤案了,吕金铠案应该也是,苏建和案和徐自强案目前好像
还没有什么决定性的证据说明到底是冤案或是不是冤案。回到萧开平做出鉴定的时空
,这些案件大概都有点扑朔迷离,可能是这个人渣(?)干的,也可能不是。
原文中有许多地方暗示萧开平很可能跟检察官‘讨论’过这个案子,就说他有吧。那
他肯定从检察官那边知道这个人可能犯案(也可能没有)。犯案的机率有多少呢?随便
假设有40%好了。可是机率是个虚无缥缈的概念,如果萧开平的正义感过剩,那么把
别人的40%理解为70%也不是太奇怪。
可是台湾的法律系统一如欧美的体系,如果在大规模的调查之后只有70%的犯罪率是
不能判刑的。但是,这个人渣有超过一半的机率杀了一个小孩啊!宁可杀错不可放过
,只好靠我来把70%的证据制造成97%了!
打到这边我自己觉得有点唬烂。不过反过来,要说一个法医为了一时方便或是一滴滴
绩效什么的非得要搞死好多人,我觉得这个解释听起来也不是太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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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常觉得台湾人的命天生就是比欧美的人贱,至于到我们的小孩还是小小孩(?)的
时候能不能有转机...也许原po可以多说几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