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o'_'o
2.完整新闻标题:
飞机上使用个人电子用品 9月松绑
3.完整新闻内文:
2015-06-25 18:01
〔记者黄立翔/台北报导〕民航局表示,因应个人行动装置普及与个人电子用品即时
使用等社会需求,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依据修正后之“民用航空法”授权,已于 6月23
日公告“干扰飞航或通讯器材之种类及其使用限制规定”,放宽国籍航空公司机上乘
客使用个人电子用品之规定。外籍航空公司班机因所辖法律不同,仍依该国民航主管
机关规定办理。
民航局说,在保障飞航安全前提下,国籍航空公司应先依据航空器抗电磁干扰能力,
修正相关作业程序并完成组员训练后,取得个人电子用品使用程序核准,方得放宽乘
客使用个人电子用品之管制,民众最快9月初就可以在机上使用电子用品。
不同飞航阶段开放方式如下:
1.自航机移动后至起飞前以及落地后脱离跑道阶段,经机长同意并依客舱组员指示,
开放使用手机等个人行动通讯装置。
2.国际线及国内线于飞行全程,开放使用能或收妥于座椅置物袋内之个人电子用品或
飞航模式下之个人行动通讯装置。
3.无法随身固定或收妥于座椅置物袋内之个人电子用品(如笔记电脑及周边设备等)
,可于国际线巡航阶段(飞行高度超过一万呎)使用;国内线巡航阶段考量巡航时
间、作业安排等因素,前述器材仍不得使用。
4.机上如安装合格之机载通讯设备(如 Wi-Fi系统等),于该设备启动时可使用相应
通讯装置。
机上个人电子用品使用规定可能因航空公司政策、特殊天候或机型而有不同,国籍业
者正在执行相关验证与手册修正等事宜,于取得民航局核准后由业者宣布实施日期与
方式。民众如有使用个人电子用品需求,可于搭机前至航空公司网站或报到柜台确认
相关资讯,搭机时并应注意各项安全提示,确实依据客舱组员指示开启或关闭个人电
子用品或行动通讯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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