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ERT312 (312)
2015-06-25 01:33:42马:花不完,那你有存到老婆户头吗?
刚查了一下,马英九年代的特别费每个月是34万元
http://taiwan-fugue.blogspot.tw/2014/10/blog-post_22.html
问:你当年为何决定起诉马英九特别费涉贪污案?
侯宽仁答:当时台北市长的特别费是每月卅四万元,支领方式是一半要用领据,一半要用
单据,用领据支用的十七万元直接拨到马英九的户头,但马没有使用,反而每个月汇廿万
元给他太太,八年下来,我们查到马差不多汇给他太太一千多万元,依法,特别费是要“
因公支用”,相关会计及审计人员作证时也持同样看法,甚至最高法院也认同要“因公支
用”。
领十七万 存二十万
柯P有马英九这么省吗?
作者:
shevchen (麻绳提豆腐)
2015-06-25 01:36:00O . o
作者:
GKKR (台北村一辉)
2015-06-25 01:37:00o_0
作者:
rayonwu (皂丝)
2015-06-25 01:37:00我有大水库理论 你能奈我何?
作者: aa01081008tw 2015-06-25 01:38:00
所以我说柯能比照啊.判例都在那里了不花白不花啊
楼主:
ERT312 (312)
2015-06-25 01:39:00柯P好像说过市长的薪水是当医生时的一半
作者: aa01081008tw 2015-06-25 01:40:00
当官够清白吃饭就配盐拉.蓝绿两党都马一堆油水柯P这笨笨的.就算真的没贪8年后照样有人捏造你贪拉
楼主:
ERT312 (312)
2015-06-25 01:41:00我想是他太老实不会用,只要成立基金会,特别费就可以
作者: aa01081008tw 2015-06-25 01:41:00
把公家钱18转 转成自己的钱太简单了 柯你还有房贷啊
楼主:
ERT312 (312)
2015-06-25 01:42:00"捐"进去啦。 马英九都示范过了 怎么合法A特别费
作者: Hamao 2015-06-25 01:46:00
马英九还拿来买仙女棒呢
搞不好市长当完了房贷还没还完吧 连选举补助款都捐了佩琪表示:
作者:
cokehung (cokehung)
2015-06-25 01:52:00这根本就乱写,自己去查一下,不要一直带风向,恶心
楼主:
ERT312 (312)
2015-06-25 02:05:00现实的风向已经改变
作者:
Moratti (哭哭)
2015-06-25 05:16:00干你娘 国民党=垃圾
马的查无不法,领17存20可以领诺贝尔讲了,请马为台湾国政用此方法增加财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