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岁女童“被挖屁股”母同居男友遭疑挨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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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24 16:20
〔记者陈慰慈/新北报导〕新北市一名5岁女童,去年11月被阿嬷发现肛门红肿,怀疑遭
女童母亲同居李姓男友指侵,女童也表示“叔叔用手指挖我屁股”,新北地检署调查认为
,女童前后供词不一,加上李男当天并未至女童母亲家住,认定罪嫌不足,今将他不起诉
。
据悉,女童父母离婚,女童跟爸爸生活,但每周三晚上会至妈妈家住一晚,去年12月11日
女童母接小孩回家住,3天后,女童阿嬷帮女童换尿布时,发现女童肛门四周红肿,报警
提告李男涉加重强制性交罪。
女童警询时指控,她洗好澎澎准备睡觉时,叔叔叫她趴着脱掉内裤衣服,然后用手指挖她
屁股,挖完后帮她擦药,接着用脚踢她屁股,她有大叫,妈妈有听到;但侦查时改称,当
晚睡在妈妈与叔叔中间,叔叔用手指挖她的屁股,“我觉得痛痛的有流血”。
李男供称,为了避嫌,他每周三都回家住,未至女友家,他周四晚上去女友家,帮女童肩
颈擦过敏药后,女友便带女童返家,否认犯行。
检方调阅通联纪录,发现李男当晚的确回家过夜,没去找女友;加上医院诊断结果指,女
童肛门口有糜烂性伤口,但无法辨别是人为或骚扰性抓伤;另女童母曾至幼稚园问女童,
肛门为何红肿?女童答:“我在阿嬷家脱掉尿布后没擦屁屁,所以才红红的”,有录音为
証,且无其他证据证明李男涉指侵,因此今予不起诉处分。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358046
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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