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记载“不具任何法律效力” 北市同性婚注记玩半套
林玮丰 2015年06月23日 17:24
社民党立委参选人吕欣洁23日与伴侣到台北市户政事务所注记,成为首对同志伴侣关系注
记人。不过她们却发现,实际注记为伴侣后,虽在北市的户政系统里可以查到她们的伴侣
关系,但却不具任何法律效力。
高雄市政府率先在5月20日开放,让同性伴侣可到户政事务所,申请在户政资讯系统加注
“同性伴侣”,但由于《民法亲属编》尚未修正,有关遗产继承、医疗同意、报税等权益
,都无法比照异性恋婚姻一样享有权利。
台北市政府随后跟进,各区的户政市务所也自今年6月17日起,开始受理同性伴侣在户政
资讯系统中注记,不同之处在于,北市府能够发给注记者一纸“公文”,证明两人真的具
有同性伴侣注记关系。
社民党信义、南松山选区的立委参选人吕欣洁,和她的伴侣陈凌,去年曾向户政事务所登
记婚姻遭拒,目前法律程序正在进行行政诉讼,承审法官也支持释宪主张。
今天两人带着身分证再次前往户政事务所注记,成为北市第一对注记的伴侣,而且马上申
请公文证明两人的伴侣关系,户政人员也非常有效率,不到半小时就发给她们公文。
不过户政人员现场也表示,注记的身分并不会显示于户口名簿及身分证上,也因为是台北
市府的户政系统特殊注记,不会与其他县市或中央机关的户政资讯连线。若紧急医疗事故
发生时,需要证明两人的伴侣关系,北市户政机关能以公文回复医疗院所,提供证明。
吕欣洁及陈凌今天所拿到的公文,只能证明两人真有在户政资讯系统注记,上头清楚写明
“注记内容不具任何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包含财产或保险继承、领养、缴税等各种异
性恋婚姻能享有的权益,北高市府的注记及公文也都无法让同性伴侣与异性夫妻实质平等
。
吕欣洁也表示,这样的注记只能代表台北市“看见了”同志伴侣,但并不能解决大多数同
志伴侣的权益损失,她呼吁,市府除了应该加强注记的实际效用以外,也可以实质照顾市
府同志员工,例如婚假、育婴假、以伴侣身份参加员工旅游等。更重要的是,她也呼吁市
民将反对婚姻平权、违背民意、与“护家盟”站在一起的立委费鸿泰,确实下架。
http://www.storm.mg/article/54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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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医疗事故,还要等户政机关回文给医疗院所........
柯文哲踹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