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ialysis (Chiquitia)》之铭言:
: ※ 引述《miaooooooooo (猫主席小妹)》之铭言:
: : 底下一定有人推会被告
: : 但是说真的我觉得没有必要每次有这种新闻就要酸说会被告
: : 这个社会应该多点正面的力量 应该给予见义勇为的人鼓励才对
: : 紧急医疗救护法,第14条之2:“救护人员以外之人,为免除他人生命之急迫危险,使用
: : 紧急救护设备或施予急救措施者,适用民法、刑法紧急避难免责之规定。”
: 看到推文一堆泼冷水,感到很纳闷。
: 我觉得某些“医界人士”是有点矫枉过正了,
: 不管自身对这个社会是有多么地不信任或失望,
: 针对通过“好撒马利亚人法”这件事,以及“鼓励一般大众进行CPR”这件事,
: 老实讲,都没什么好酸的吧?
: 怎么看到有人在鼓励路人进行CPR,就仿佛像看到妖魔鬼怪出来布道似的呢?
: 真的不想救,自己默不做声躲起来就好了,
: 但真的不需要以一种“仿佛看尽一切苍桑”似的姿态去嘲弄那些有热血想救人的人。
现在台湾的法令是保障ㄧ般民众
也就是说
如果你没学过怎么CPR的话
直接帮忙做就对了!
法令有保障 免除刑事民事责任
但如果你有学过的话
甚至是专业人员
就变成有责任了
所以下次如果遇到需要急救的状况
如果你真的完全没学过
就放心大胆的帮忙急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