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vilcherry (邪离子)》之铭言:
: 说法是这样的。
我不知道这个说法从何而来,不过这大概并不要紧
: 故此以民建联为首的建制派,临时开会决定,将会在表决时集体离场,
: 令会议因法定人数不足流会,好待皇叔龙体调和后,明日再行表决。
根据香港立法会的议事规则,B部17条(5)
如果会议由于法定人数不足而流会,不会按照原定安排在明日恢复
而是要等到下个星期三,下一次会议的时候,再继续今天未完成的议程
17. 会议法定人数
(1) 立法会及全体委员会的会议法定人数为不少于全体议员的二分之一,包括立法会主席或全体委员会主席在内。
(2) 如出席会议的议员不足法定人数,而有人向立法会主席提出此事,立法会主席即须指示传召议员到场。15分钟后,如仍不足法定人数,立法会主席即无须付诸表决而宣布休会待续。
(3) 如未有足够法定人数出席会议,而有人向全体委员会主席提出此事,全体委员会主席即须指示传召议员到场。15分钟后,如仍不足法定人数,委员会即须回复为立法会,立法会主席即无须付诸表决而宣布休会待续。 (2014年第136号法律公告)
(4) 在点名表决时,如在席的议员人数(包括放弃表决者在内)显示出席会议的人数不足法定人数,点名表决即告无效,而会议须依照第(2)或(3)款规定的程序进行。
(5) 立法会在根据第(2)、(3)及(4)款休会待续时正在讨论的议题,须延搁至下次会议再行处理。
http://www.legco.gov.hk/general/chinese/procedur/content/partb.htm#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