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司:“都别吵了,今天跑跑过场而已,拎背就是要让他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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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立中药师制度 促进中医药整体发展
资料来源:中医药司
我国发展医事人员专业养成教育与证照制度历史久远,惟在中医医疗服务团队,专业药
事人员参与中药领域人数仍与其执业西医药团队比例悬殊;为发挥中药药事服务人员之专
业角色与独立功能,及中药制造产业、中草药研发领域,也需专心职志之中药人才投入,
本部规划建立中药师制度,让有志从事中药相关业务人员,可以循“教、考、训、用”制
度培养产生,进一步强化中医药服务团队之合作分工,提升中医药服务品质与促进中医药
整体发展。针对外界部分异议与诉求,本部感谢各界意见,并就近日蒐集之意见说明如下
:
(一)药师是否应分为中药师与西药师
随着时代科技环境之转变,许多行职业分工日趋专业精细,由原有之专业体系再细分为新
兴专业学门,不乏少见。实务现况可见多年来,中药临床药事专业人员投入量少,中药专
业水准难以提升;中药材管理人员也因工作条件不佳,中药材辨识、炮制与原料管理人才
面临断层。
本部所规划之中药师制度,并未剥夺现有药师之工作权。未来如完成中药师立法,之前依
药事法规定修习中药学分者,仍可继续从事中药服务。
不管是熟悉西药的药师或专精中药之中药师,本部强调:这二类人员仍应有共同之基础学
程教育,了解现代化的中西药知识。不管是否分系分流教育,彼此应合作、尊重各自主修
专业,并与医师或中医师协力,互相咨询共同合作照顾病人,方为正办。
(二)现有药师人力是否已足够社会需求
近年来,对于药师人力推估研究,忽略了中药药事服务人力需求,以致于整体药事人力是
否符合我国中西医疗体系之需要,应有待再详细评估。本部认为,我国医事专门职业人力
培育已进入高等教育体制多年,该等人员投入职场后,也仅能专心于单一科别(领域)进
阶培训发展,本部鼓励中西医合作,开创现代化中西医合治照护模式,也思考推动药学体
系专业化分流,期待能有各自专精于西药与中药之药师参与,与西医师、中医师合作照顾
病人。
(三)修正药事法,回归专业药事人员制度
本部为解决过去对中药贩卖人员定位不明的困扰,并建立符合法制之中药材贩卖业者管理
制度,健全中药药事服务团队的专业分工,业已拟具“药事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本修
正草案目前已于立法院审议中。本修正案旨在建立中药材贩卖业者管理制度,透过技能检
定考试合格的中药材管理人员驻店管理,协同中医师、专业药事人员及中药商等共同参与
,提供中药材买卖与管理、中药制剂的批发、客制化调配自用需求的丸散膏丹及煎药等服
务。且此类人员须经过严谨的专业知识与技艺技能检定,除了取得资格受肯定外,并且还
须持续接受继续教育,维持其专业服务知能。绝非无条件的发照。
中药用药的服务,除了须具备传统中医药知识基础外,其实也需要对于中药材的鉴别、炮
制与中药材使用,有长期的实务训练经验者加入中药服务团队。本部期盼,未来我国对于
中药的管理,自生产、药材炮制整备、药品制造、临床服务面,都能有不同技术专业人员
共同分工合作,如此对民众的医药照顾才是更周全。
看到没 申请什么药证 做什么pic/s认证 做什么BA/BE 做什么QC品管
人家一间药局就打趴你了啦 客厅即工厂 中药师驻店监制就是品质保证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