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antenor (pantenor)》之铭言:
: 就这两天的事情
: 台南一户人家把狗绑在外面被外劳硬拉走
: 报警去工厂抓人 老板包庇说没这人
: 后来抓到 狗当然也早已下肚
: 没记错的话 宠物犬是财产
: 偷走是窃盗罪论处
: 台湾吃狗也属非法
: 工厂老板需负管理责任吗?
: 记得也不是第一次了
: 有人养的狗不是流浪狗 也可以偷来吃?
: 之前好像也都不了了之
: 外劳今天偷狗
: 明天会不会直接闯空门强奸你老婆?
: 有没有挂?
: http://i.imgur.com/Rb4In01.jpg
: http://i.imgur.com/UyLGA3R.jpg
住的环境从小有就不少东南亚
小时候接触不多,印象很深之一是在他们租借区停的车每停必被偷(跟电线杆锁),别人跟
我说外劳很单纯很善良,我都会将他归类雇主或是仲介......
脚踏车偷来,他们没有什么私人空间,正常都停在雇主的地盘,雇主会不知道?ㄧ台捷安
特登山车5000块,雇主觉得他们买得起?外劳都会把车子拿油漆乱喷,难道雇主觉得他们
都是艺术家在创作?
这种事雇主可能不了解,但一定知情。
比照这次偷狗来吃,宰杀地点?烹煮地点?怪异味道不会残留? 这种是雇主肯定至少知情,
还可能是共犯,毕竟台湾还是不少人在吃狗肉。所以,请雇主也来做作笔录吧
如果监视器画面,是我的狗被拖,我一定崩溃,加油
作者:
anti87 (天机老人)
2015-06-13 09:59:00那些说外劳很善良的,不是雇主仲介,就是外劳自己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06-13 10:02:00雇主肯定知情的原因是?他平常都在偷看员工吃饭?
作者: Sebastian319 2015-06-13 10:05:00
楼上重点在人家的狗被抓走吃掉吧
作者:
gaym19 (best689tw)
2015-06-13 10:07:00你把别人东西偷走说没犯法也是挺强的
肉狗汤的油脂泼在行道树上,经过好几个台风都不会不见
作者:
Hirano (平野)
2015-06-13 10:08:00三楼先把内文看完再高潮好吗XD
作者:
Hirano (平野)
2015-06-13 10:09:00谁跟你说一定是犯罪行为人才要做笔录?
作者:
Hirano (平野)
2015-06-13 10:12:00你看清楚文章了,那你有看到可能两个字吗XD
作者:
loa123 (撕裂地中海)
2015-06-13 10:14:00三楼仇狗没看完就高潮了
有可能2字就要随意被当共犯喔,那他养狗也有可能要吃仇不仇狗另一回事,吃只狗就要找人全家麻烦吗?是啦~台北市几万名公务员只要有人吃狗都要柯P作笔录
作者:
pqbd22 (akira)
2015-06-13 10:22:00见怪不怪
作者: yueting1989 (yueting) 2015-06-13 10:37:00
3楼别秀下限
作者: yueting1989 (yueting) 2015-06-13 10:38:00
那自己爱掰还说原po爱掰?
作者: roykker2510 (晨间的湿润) 2015-06-13 10:49:00
3楼一个崩溃大师欸
作者: sachiho (Sachiho) 2015-06-13 11:45:00
当家人还养在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