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死了!!!
笔者刚刚跑了第二次检察署的侦察庭,我终于理解了补习班刑诉老师说“台湾检察官权力
太大跟滥权的状况” 。
今天的案件,我本身是原告,因为之前工作被该公司的员工拿木棒恐吓,怒而提告。
刚刚进入侦察庭,检察官就‘’人别‘’做双方的确认。
检察官:请问原告姓名?生日?身份证字号?
我:xxxxxxxxxxxxxxxxxx
检察官:住址?
我:……(愣住了)
我:全部住址?
问住址!?在被告还在的状况!
干!这是玩那招?
虽然检察官对双方的地址都有问,但这是严重个资外露……
检察官现在是希望双方到对方的家里谈判吗?
我现在终于理解许多受性侵跟被黑道伤害、重伤害的人会选择扯告跟和解……
就我的个案,说实在我没在怕,滥命一条。
但对多数的民众,当你面对被告是坏人跟黑道时,他们只要出侦察庭跟你说:原来你家住
xx街附近我很熟,有空我兄弟会“路过‘’逛逛。诶~你马子挺正的~
请问那个原告告的下去 ……
笔者因为未来是要考法警的 ,所以万一考到被分发该地检署就尴尬了,否则我真想问
检察官,刑事诉讼法有规定问地址吗?
没错!诉讼法也没说不能问,但是就保护个资的状况,怎么会傻到问住址?
前不久在吵死刑与废死!
我真的很想问,我们台湾刑法是从轻从旧原则,这已经是过于保护被告了(轻判),现在
能检察官都搞乌龙,请问台湾的司法跟中国司法有啥差别?
台湾的黑道很怕统一 ,因为他们知道在中共主政的中国是没有黑道,因为共产党就是最
大的黑道。
反观台湾,民代黑、官员黑 、法官黑、检察官跟警察亦黑 ,真的像某部电影台词 一样
“我希望有一天台湾没有黑道,因为台湾所有人都加入黑道了” 。
马的,今天去地检署听被告满嘴谎言就不爽了,检察官还耍白。人家法官确认人别,也只
问姓名、生日而已,台湾的检察官有这么差吗?
不是都说正义的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