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iceyes (冰眼)
2015-06-08 00:02:28首先 说明一下 本鲁 敝鲁 不是公务员 只是依自己浅薄的管见所推测
合先叙明......
假设A是一位新任劳工局的公务员 接受到B对其任职的甲公司(超时加班)检举
依规定前往劳检后,发现确有不合法之处,对其进行开罚后....
通常公司一定会想办法诉愿,诉愿不成就打行政诉讼,
因为公司一但不能继续超时加班,损失利益巨大,更要做姿态给员工看
老子的公司不怕你们去检举啦!!
而年轻有为富正义感的A和B,以后每次诉愿、行政庭,开庭都被传为证人
而A一定还有其他本来自己分内的其他工作,开庭、写报告更只会增加自己下班时间
更惨的是,A的老板在地方议会可能会受到甲公司嘱托的议员抓来拉正,
一定满肚子气想转到甲身上发泄...
过了一年以后,发生同样的事,甲公司又被检举超时加班了
A的处理方法应该就变成,打电话给甲公司老板....内容大概就是...
X董啊 你们又被检举超时加班啦!!!
就那个75年次的陈姓品管部员工,你们这次操的这么夸张有点过分说!!
以后注意一点啦,我们下礼拜二会去看一下,你资料文件准备好
员工自己按奶好,不要再跑到我这边来,不然我很难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