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误判率才1%,为什么废死要因噎废食?

楼主: nicolaschen2 (ii)   2015-06-07 02:59:16
我的模型的确是很简略啦!所以最主要的目的原本只是要抛砖引玉让大家了解真的执行死
刑的话到底误杀率会有多高。在简化的模型中,可以看出有极高的误杀率(未必是真实情
况),所以执行死刑是很可怕的。既然有人找到政府给的一篇资料,就以该篇文章为基础
重新试算一下误杀率。注:误杀率=(不该判死而被判死)/(所有被判死的人数)
首先先把人分三类,
1.非重刑犯(一般人与轻刑犯),以101年为例,全台有23269988人。
2.重刑犯(犯下尚未达死刑要件的重罪),以101年为例,全台有372人。
3.死刑犯(真的犯下足以判死刑的重罪),以101年为例,全台有7人。
接下来假设每种族群被误判为死刑且定谳的机率(当然是我自己假设的,如果有人可以提
供正确的资料,当然我也愿意使用正确资料。)。
1.非重刑犯被误判为死刑犯的机率假设为1/23269988。(别说不可能,江国庆就是这种。)
2.重刑犯被误判为死刑犯的机率为1/100。(虽然重刑犯也很坏,但罪仍不致死。)
3.死刑犯假设0误判。(反正只想讨论误杀率,漏网之鱼就不管了)
以101年的例子来看,7个死刑定谳的犯人之中,以上述的模型里头有4.72个是本不该被判
死罪的人夹杂在里头,所以误杀率高达67.8%。
(与美国数据相当接近,应该只是巧合啦!http://goo.gl/FxAsP8)
如果大家觉得上述模型不够完备,大家就继续修改模型呀!但是误杀率始终是很高的死刑
大家还是要继续支持它?不怕哪天自己变成两千三百万分之一吗?
※ 引述《OLM (欧买尬得)》之铭言:
: ※ 引述《nicolaschen2 (ii)》之铭言:
: 假设全台湾的罪犯总共有100000人,其中真的是杀人犯有100人,一般犯人有99900人。
: 100个真的杀人犯里头,99个被判死刑,1个没被判死刑。(1%误判率)
: 99900个一般刑事犯里头,98901被判非死刑,999个被判死刑。(1%误判率)
: 所以每100000个犯人里头,会有1098(99+999)个死刑犯,可是真的该判死刑的却只有里

: 的99个。死刑的误杀率绝对不是1%,所以不再被1%误判率这句话给骗了。
: =================引言分隔线==============================================
: 你的Model里面
: 被判死刑的人数有99+999=1098人
: 占全台湾一般刑事犯(100000)总人数的1.098%
: http://www.moj.gov.tw/public/Attachment/45151039508.pdf
: 101 年每小时平均裁判有罪人数 19.74 人
: 全年有172922人裁判有罪
: 套用你的1.098%
: 一年有172922*1.098%=1898人被判死刑
: 我找不到被判死刑的总人数
: 但想都知道不可能一年有将近2000人被判死刑
: 你的死刑犯人数占刑事案件总数实在偏离现实太远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5-06-07 03:00:00
你的"重刑犯被误判为死刑犯"的标准根本就不明啊
作者: jasonpig (柑仔人)   2015-06-07 03:04:00
我觉得拿统计来算人命就跟拿平均来算睾丸一样
作者: nimaj (nimaj)   2015-06-07 03:08:00
老实讲 就算误判率99% 郑捷 龚重安还是罪该万死死刑误判跟是不是罪该万死 并没有等号 不能相提并论因为误判率 所以连郑捷这种该死的案 也跑去吵废死?
作者: wholmes   2015-06-07 03:14:00
只要是能终身隔离社会 有替代做法可以接受 不是吗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5-06-07 03:15:00
用自己的假设去验证自己的假设 教你研究法的教授是谁?
作者: wholmes   2015-06-07 03:15:00
不是很多支持死刑的也同意这样做吗
作者: nimaj (nimaj)   2015-06-07 03:15:00
这么说吧 你会因为生男生女 各有ㄧ半的机率
作者: wholmes   2015-06-07 03:16:00
没有吧 连柯文哲都同意 应该没有不跟风的吧只要废死团体不要第一时间自己又乱了目标就会同意了吧
作者: nimaj (nimaj)   2015-06-07 03:16:00
所以跑去对一个女婴的家长吵 你不该生女的?既定的事实 跟判断的机率 不该画等号去论述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5-06-07 03:18:00
搞清楚 这不是研究假说的问题 是研究法的问题
作者: nimaj (nimaj)   2015-06-07 03:18:00
废死该吵的 应该是去吵不见得该死的人 而不是罪该万死的人如果还搞不懂 就请不要玩这种统计
作者: evanc (Evan)   2015-06-07 03:21:00
所以那个酱汁...终身监禁呢?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5-06-07 03:22:00
搞不清楚"用假设验证假设"哪里有问题 就去找教授问 OK?这比那种作简单相关就宣称因果的还扯
作者: jengjye (建)   2015-06-07 03:23:00
拿江国庆出来讲根本来乱的你你要讨论误判 那就只能从死刑犯开头 其他根本不用看阿
作者: sabersilver (绿茶爱发酵)   2015-06-07 03:30:00
我们光讨论刑法中的主谋犯和共犯,在法官不遵照守无罪推定跟选择不采信合法证据的时候
作者: wholmes   2015-06-07 03:31:00
不要江案 那下面有篇提到卢正案跟徐自强案可以吗
作者: sabersilver (绿茶爱发酵)   2015-06-07 03:31:00
从1跳到3根本轻而易举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5-06-07 06:10:00
我看完了 你根本连中文都不会看阿 他说的是推翻率谁跟你误杀 你从小学开始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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