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usei (巫山云雨)》之铭言:
: 我一个理工宅宅 ,不是念法律出身, 但因兴趣自学过一点
: 这情形就只是很简单的出发点不同导致的偏差
: 一般人民 , 脑中想的是"现在" ,杀人偿命, 现在这犯人该死
: 法律人想的是"未来", 法条要怎改对社会才有帮助, 如何避免未来这种人再度发生?
: 所以情况就很有趣了
: 一般民众觉得喊废死的没心没肺, 那么该死的罪犯还要去帮他废死 .小妹妹好可怜
: 法律人觉得,杀掉那罪犯对社会没帮助阿 ,除了解气,对预防下一次发生一点帮助都没有
: 何况说真的看了版上文章跟回文
有趣的是废死常常拿有死刑的国家犯罪率没有显著降低
或者是废死之后犯罪率没有显著提高
却从来没有拿出某国或某地废死之后犯罪率(尤其是重刑)有显著降低的数据出来
换言之
如果说杀掉该罪犯对于社会没有什么帮助
那么不杀掉该罪犯对于社会也是一样没有"任何帮助"
那么,废死要作什么呢?
: 多数反废死的人 思维广度较局限 专注在眼前的个案上
: 多数的出发观点都是这个犯人罪证确凿 毫无错判可能 他不死民众不解气
: 但是法律人从理性的角度思考未来 你要说比较冷血也可以
: 他们的思维出发点已经不在这次虐杀的个案上
: 是的 这个犯人的确该死
: 但是杀了它能解决问题??
: 被害家属除了解气之外有任何补偿好处?? 可以回到以前的生活??
当然,这个伤痛是永远抚不平的
但是如果家属认为要让犯人同样付出生命的代价
他才觉得公理有稍微伸张
那么,在这个情况之下废死
是让该家属永远陷在公理没有伸张的情绪之中
你说这样家属有办法回到以前的生活吗?
恐怕是没有办法的
那么废死让家属不能解气对社会又有什么帮助呢?
杀人等重罪有显著的降低吗?
没有
那为啥要废死?
况且死刑虽然无法阻止下个重罪犯的产生
但是完全可以阻止重罪犯再犯的机会(根据统计,再犯重罪的机率超过三成)
如此看来,反而死刑比较能够对社会有帮助
: 说实话杀了他除了解气 大家开心一下之外 没有实质上的好处
: 我们应该寻求能减低这种人出现在社会上的机率
: 研究为何会发生 这种人的内心诉求等等
: 而不是单纯杀掉他 让他发挥更大的价值
: 进而找到修法的正确方向 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问题
: 但是如果留着死刑的话
: 未来政府发疯怎么办?? 反对者通通判死刑
首先,要判一个人死刑,在台湾仅有相当少数的罪刑可以
没有批评政府者死的法条
如果今天政府发疯要屠杀人民
不留着死刑,他照样可以透过修法重新订定出来
甚至不修法,直接干你也拿他没辙(世界各地的军政府都这样干的)
IS占领区,他们要杀人,IS有必要透过死刑吗?
所以,废死是否有办法确实的阻止未来可能发疯的政府滥杀无辜?
抱歉,效力是零
那么留着死刑会让这个政府发疯吗?
从人类历史上来看
没有废死再复死的国家,他的政府发疯过
因为好像也没有废死在复死的前例
: 一个人被逼背黑锅判死刑怎么办??
: 被诬告还真的告成了判死刑怎么办???
: 躺着中枪冤狱的怎么办?? 这例子海了去了
请修订救济制度与承审制度
死刑只是一个判决结果
有没有死刑,救济制度与承审制度烂
照样有冤狱会出现
: 你说没证据?? 证据这东西伪造起来超简单的
: 你要证人我给你证人 你要凶器我也生出来给你
: 在跟媒体串通宣传一下 一个罪该万死的千古罪人热腾腾出炉
: 反正只要等到眼下成功 人被干掉 死无对证
: 被翻案了不起给你后代一点国赔 没后代? 国库赚到了
同理,自由刑翻案了不起也只能给你国赔
没有办法支付你24年的青春时光
你死了,且没后代,也是国库赚到
: 废死后只能无限关着 能仅存一点成功翻案 重获自由的希望
: 以上是本鲁宅浅见
: 鞭小力点QQ
为了保留这个极低误判与极低翻案可能的微小希望
我们必须承受重刑犯假释出来再犯重罪高达三成的机率
你是理工人,你说说你会怎么选?
当然,如果死刑的误判率+翻案率超过三成以上
我可以认同你的说法
作者:
searoar (æš—å‘大豆)
2015-06-06 15:50:00你没被杀掉对社会有任何帮助吗
作者:
cipc444 (宋亏西)
2015-06-06 15:52:00那是人命end 不是数字 理工人XD 哪家理工人这么蠢
作者: wholmes 2015-06-06 15:56:00
先问一下你的重刑犯只有被判死刑的吗
所以你觉得要是被误判,为了社会大众的利益,就吞下去吗??
作者: wholmes 2015-06-06 15:58:00
看不懂你的回答 那好吧你的重罪到底怎么定义啊
作者:
searoar (æš—å‘大豆)
2015-06-06 15:59:00郑和巩都没有前科=>没有前科的都抓起来好了
作者: wholmes 2015-06-06 15:59:00
再犯也很多种啊 先照你逻辑举反例好了 比方酒驾
所以被再犯干掉的人是被误判的害的?凭什么要他为了别人去死,就算别人是大多数人?是你你愿意吗
作者: wholmes 2015-06-06 16:00:00
怎么半 你我也都吞很久了你把人家有贡献的地方除去之外 再说人没贡献那倒底是人家有贡献还是你有贡献啊 还除了...之外咧
作者:
searoar (æš—å‘大豆)
2015-06-06 16:03:00什么"但事实证明" 事实证明这两个都是初犯耶 你讨论再犯?
是阿!就是有你这种主张为了避免误反所以你去死好了的人害的阿误放我有说要放它们出来逆?我就针对你宁可错杀不可错放而
作者: wholmes 2015-06-06 16:07:00
所以你也只是跟着发新闻的转是吗
作者: wholmes 2015-06-06 16:09:00
因为现行的制度就是死刑宽度没有限缩到就只是郑洁这样的他的宽度太大了 这是他们的论点 也提了很多案子给各位基于个人生命权与公权力相比 这不是看谁多可以比较的这是法界的多数想法 当然你也可以 台湾有台湾的民意玩法就是比案件数多寡来决定 错杀只要很少就可以不过猜测这应该只是你个人想法 支持死刑的台面上敢这样讲因为那是最不得已的 生命权之于自由权的差距的确不是全世界 毕竟光是中国就快五分之一了再加上第三世界 应该过半了吧没有人说哪边比较珍贵 不过刑期满出来再犯害到人你因果关系归责到类比跟死刑同样因果 这个...好吧那你可以按铃提告很多法官了 加油吧
作者:
mi324 (笔笔)
2015-06-06 16:22:00好文
作者: wholmes 2015-06-06 16:22:00
你对死刑有进一步想法这很好啊 那请多多加油吧
这样吧,假设公理正义是一个可以量化的概念,你觉得误杀一条人命,对公理正义的戕害,要杀多少个人渣才弥补的回来?
作者: wholmes 2015-06-06 16:24:00
那你就在旁看着吧 自己不登山怪别人登山上面的那要先量化一下人渣两字吧
作者:
loki94y (阿甘)
2015-06-06 16:27:00废死推那么久连配套都没提出来一堆人不知道在支持几点的真的是蛮搞笑的
嗯?要吗?那把人渣改成龚重安好了。那你觉得枉死的跟因而逃过一劫的生命,两者如何评价?怪怪的吧?因为你的再犯说就像楼上有人提到的,你这样类比,有因果归责上的错误。
那如果今天误判率有20%呢?有犯罪的8成乘上再犯率3成,还有24%的人要死在人渣手下,所以应该全部先死刑?只是想跟你说人命不是这样算的,在激动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