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OwAt (nothing)》之铭言:
: 其实
: 就逻辑而言
: 废死是比较有道理的
: 因为
: 如果杀人是错的
: 那么同理政府杀人也应该是错的
: 可知
: 主张死刑的人就是这一点根本逻辑错乱
: 认为杀人是错的
: 但却支持政府杀人 (执行死刑)
: 不过
: 政府这种东西本来就是一种工具
: 是用来执行拥有政权者的意志
: 自古以来都是如此
: 因此常常充满矛盾、谎话与遮掩
杀人是错的前提 是被杀的人是无辜的
例如古代的奴隶 祭品等 很多是小孩或处女
那今天杀人犯是无辜的吗?前提根本就完全不一样了
除了误判以外 罪证确凿的案子该不该执行?
再来讨论死刑是否能遏阻犯罪
这个认定问题 是来自统计意义上是否有显著性
不过我们都知道杀人又被判死刑者是极少数
统计基本上是看不出来 所以就当作没有 这就是废死主张的论点
第三讨论杀人是否社会的你我都推了一把
论语早说过:唯上智与下愚不移 极端值是不容易被影响的
会被影响的几乎都是常态分布的中间那群人 (能力分班就是好例子)
以捷运杀人为例 郑捷一看就知道是属于极端值 家庭环境并无什么大问题
就像西方的冷血杀人魔 基本上情感中枢感受不到他人的痛苦
那这类的case关教育或环境屁事?讨论要避免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把不属于的案子都推到误判或社会责任上 基本上就是想要混淆视听
99%以上的人都是异性恋的社会 仍然会生出同性恋 这是正常自然现象
爱因斯坦或贾伯斯 并不是教育体制生出来的 是个人造化比较多
前1%或后1%都是一样 社会永远只能为常态分布负责 无法为极值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