泳池连续猥亵男童 男大生判刑
2015-06-05 13:39
〔记者蔡彰盛/竹市报导〕新竹市有恋童癖的詹姓大二男生,去年暑假到游泳池趁男童上
厕所或换泳裤时,趁机强摸小鸡鸡或用手机偷拍男童下体,新竹地院依强制猥亵罪判刑。
判决书指出,21岁的詹男有恋童倾向,去年6月15日下午在竹市某游泳池,趁男童上厕所
时从背后强行以手抚摸生殖器,去年7月16日在同一地点再以同样方式强抓男童小鸡鸡。
3天后詹男在另一游泳池趁某男童换衣服之际,拿手机偷拍男童下体,被其他男童发现,
告知家长“带着粗框的眼镜男,又进入更衣室了”,警方获报赶到,在詹男手机发现许多
“童体”照片,现场还有男童指控,詹男常拿手机偷拍其他小朋友,詹男当场坦承犯行。
警方事后到詹男租屋处搜索,发现电脑硬盘内,还有上百名被害男童被偷拍的照片,甚至
还有人被摸下体的影片,警方事后循线找出3男童出面,指控詹男恶行。
詹男供称,他都是趁男童独自在更衣室或上厕所,偷拍自已伸手摸小朋友下体的画面,再
回家观赏偷拍影片,心里就有快感。
法官审酌,詹男为满足个人私欲,漠视他人性自主权,利用男童上厕所之际侵害男童,造
成男童身心负面影响,且他为满足私窥欲望,偷拍男童换装,造成男童心理阴影,恶性不
轻。
考量詹男犯后坦承,且仍在学中,因此依强制猥亵罪及对儿童窃录非公开活动及身体隐私
部份罪,判处2年、缓刑5年,期间保护管束,并应受心理辅导及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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