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不是只有杀人才会死刑,看看其他有可能判死的案例:
1. 暴动内乱罪(第101条)
2. 通谋开战端罪、通谋上丧失领域罪、械抗国家罪、加重助敌罪
(第103、104、105、107条)
3. 委弃守地罪(第120条)
4. 劫持航空器或其他公众运输工具罪(第185条之1、185条之2)
5. 强制性交杀人罪、强制猥亵杀人罪(第226条之1)
6. 公务员强迫他人栽种或贩运罂粟种子罪(第261条)
7. 普通杀人罪、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罪(第271条,272条)
8. 普通强盗致死罪(第328条)
9. 强盗结合罪(第332条)
10. 海盗罪、海盗结合罪(第333条,334条)
11. 掳人勒赎罪、掳人勒赎结合罪(第347,348条)
12. 贩售一级毒品
上面12个例子里面,只有3个是因杀人才判死的案例
其他九个并无直接致人于死的案例
所以问题来了,到底什么罪需要重到判人死才行?
事实上除去以上罪之外,有些未被判死刑的罪名,造成的伤害却又更大。
ex 诈欺 骗人财物导致损失,有些人可能一辈子也翻不了身
重利 有些人被放高利贷放到跳楼
重伤害 有些人被打到残废苟活着
性侵 有些人一辈子活在阴影下
...还有更多不胜枚举。
我觉得吕律师讲得很对,死刑最简单,
如果只站在出一口气跟有效隔离,也许死刑办到了;
但是就受害人的身后、加害人的家属、对社会的补偿等等,
死刑是最没有效益的一件事。
作者:
pauljet (喷射机)
2015-06-04 21:05:00贩售一级毒品快点枪决
作者:
paladin90974 (èŠæ¨‚ä¸ãƒ‘ラディン)
2015-06-04 21:05:00如果要从效益来看 你可以去查查这些人的产值
作者:
Merlion (台台-独派大老)
2015-06-04 21:06:00就是要有效隔离 民意少数的废死不要在鬼扯了
所以废死之后受害人的身后 家属 社会 就都有补偿了?
作者: citywind (~~~~~~鲶鱼~~~~~~) 2015-06-04 21:06:00
掳人勒赎已经不再是死刑了
作者:
pauljet (喷射机)
2015-06-04 21:07:006 12都是不直接杀人 效果比杀人还毒
反废死的其中一群人就是因为看不惯废死完全不提废死之后的配套你说死刑没效 做不到那些 所以废死就做到了?
作者:
LaHu (光与影的交错)
2015-06-04 21:08:00无期徒刑不得假释+每周鞭3下 乡民应该会支持废死
我也觉得废死把事情简化成死刑没了什么都会改善一样死刑有无 跟 这些事后的处置跟补偿根本牛头不对马嘴有人说终身监禁劳动赚的钱会补偿给家属 那是能有多少
说拥毒唯一死刑的,那政府要陷害政敌就更容易了...
跟任我行一样的关法关一辈子才是折磨 不然跟当兵一样
对 你废死后一样没解决那些问题 又有新问题出来废死团体要不要先开始鼓吹立个法搞终身监禁?要不要找个地方游说当地人 在那里盖高强度监狱关重刑犯要不要说服全民 我们废死之后要养这些人一辈子 多的钱要由我们全民的纳税钱来支出?还是你们只有一句: 这是政府该做的 就开始装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