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有没有念法律的反而支持废死的八卦

楼主: RealJustice (Nice to Meet You~)   2015-06-04 18:16:15
※ 引述《Aldebaran (一直走)》之铭言:
: ※ 引述《mydick30cm (我爱念书)》之铭言:
: 司法的极限在哪里?
: “比较高的人垫脚尖就可以碰到了。”
: 司法无法避免误判之外,台湾的执法人员素质你没遇过根本不能想像
: 警察的笔录、侦讯用误导、引诱或者违法的方式进行是家常便饭
: 检察官最喜欢的手法就是用证人身份传你
: 套到要用的内容了你把你转被告,任何基于被告的权利你都不能有
: 大部分人听到只会觉得甘我屁事,我又不是被告
: 这就是有趣的地方
: 所有的冤狱、冤死,都是在所谓“罪证确凿”下执刑的
: 更有趣的是什么,前面讲的 任何违法程序得到的证据
: 你以为会跟美国电影一样有“毒树果实原则”,违法程序得到的证据不能用?
: 错!
: 基本上法官只要“权衡”一下,想用就用
你的论述根本行不通
" 因为台湾的司法还不够完善, 很多误判, 所以不能用死刑这么严重的刑 "
那请问徒刑不严重吗? 罚款不严重吗? (替代役才19.5K)
你这论述质疑了所有的惩罚机制, 反正有可能误判就不能执行,
那除了罚起来不痛不痒的, 通通废掉好了.
: 两个问题
: “你本人或你至亲好友愿不愿意作为司法误判的牺牲,当作留存死刑的基础?”
: “你有没有怀疑过司法、觉得法律很烂、骂过法官恐龙?”
: 补充一个,跟中国签的司法互助协议
: 只要拿中国公安的笔录跟中国法官的判决,就可以直接枪毙台湾人
: 不用补强证据、不用另外调查
: 为什么?
: 因为法官说:“中国的司法已经很健全了~”
借别人的推文:
要改的是误判和恐龙法官 而不是死刑.
我同意误判无法完全消除, 但是有很多方法可以改进,
比方说, 误判死刑的关键人, 从重量刑, 最高可以死刑;
像是江国庆案, 负责笔录, 涉嫌逼供的人.
(不是说要直接判他死刑, 但是应该仔细调查他们, 把追诉期改得更长等等)
你让误判的责任重大, 自然就减少误判.
就跟国外对酒驾从重量刑, 酒驾自然减少一样, 明明就很简单的道理.
废死团体最讨人厌的部分, 是每个案子都去吵.
有个人渣把小女孩捆布袋放水流, 其中一个女孩没死才出来指控.
有个神圣亮节的女人还说要检讨为何女孩半夜上网.
(两回事好吗, 一边执行死刑一边改善环境不行吗)
三个人渣把女老师弄得不成人形, 上百处刀伤创伤,
结果废死律师还要争辩, 无法证明致命伤是谁下手.
为什么不集中精力在杜氏兄弟这种案子? (其实这两个人在台湾也是前科累累...)
平常惹人厌, 说话自然少人理, 这也是很简单的道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