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顾立雄律师的废死观点,大家怎么看?

楼主: paperbattle (?)   2015-06-03 18:46:23
你   真   的   只   是   比   较   幸   运   而   已!
对! 我超幸运的 我不买刀杀人 超幸运的勒
但我很肯定 至少有一个人 比较不幸运 那就是承受极大痛苦而死亡的受害人
受害人 真 的 只 是 比 较 不 幸 运 而 已!
就只是比较不幸运地被选为目标
就只是比较不幸运地力气比加害人小
就只是比较不幸运地被抓走
就只是比较不幸运地没有被人发现
就只是比较不幸运地被割喉
就只是比较不幸运地活不下来
这样看起来 我发现加害人真的他妈的超幸运的 干
※ 引述《cattila (cattila)》之铭言:
: 各位鲁蛇们中午好!
: 昨天看到顾立雄律师的废死观点,有些小小感触。
: 也许我们就真的只是比较幸运,所以没去作奸犯科,也没去杀人。
: 看完顾大律师的文章之后,各位鲁蛇们还会认为死刑是唯一解吗?
:
作者: johnny (johnny)   2015-06-03 18:47:00
ㄋ没FB可以贴ㄇ?
作者: hugh509 ((0_ 0))   2015-06-03 18:48:00
现在讨论废死没意义,因为废死要等到10点后才会大量出现一个八卦版,两个时段不同种言论~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腻害)   2015-06-03 18:48:00
所以你要说的话就是受害人很不幸你很幸运是吗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5-06-03 18:50:00
有些人买刀选择烹饪 有些人则选择杀人 人要为选择负责
作者: Mradult (Mr.adult)   2015-06-03 18:50:00
顾的论点其实就是社会制度改革到更公平,跟废死无关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5-06-03 18:52:00
说白了就是不可能 太过理想化了 所以台北市长是柯文哲而不是他...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腻害)   2015-06-03 18:53:00
还是选择论阿,你有足够理性智识能不做出失控的行为所以你很幸运啊,后害者是完全的不幸运不用争议加害人的理性智识不足够所以做出不容于社会的行为所以必须付出代价,也就是刑罚
作者: kaifrankwind (大师兄)   2015-06-03 18:55:00
理性智识不够都是他自己的问题?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腻害)   2015-06-03 18:55:00
那加害人的理性智识不足够是幸运还是不幸运?还是你认为谁管你加害人理性智识不足,你自己选的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5-06-03 18:57:00
这样的话会回到最基本的问题 理论上来说 经过国民义务教育 加害人应当会能够理解是非对错 - 至少不能杀人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腻害)   2015-06-03 18:58:00
一样人生父母养你要变成杀人犯怪你自己啊对那是智识方面,我认同你说的,可是在心理上的缺陷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5-06-03 18:58:00
然而到目前为止的加害人 大多都已经有国小以上学历了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5-06-03 18:59:00
在社会规范上的理解不会有问题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腻害)   2015-06-03 19:00:00
而且一样米养百样人,你不能说因为有国民教育的存在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5-06-03 19:00:00
错了 有心理学者证实 犯罪可能是天生的 然而教育能改变这点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5-06-03 19:03:00
我没这么无聊在抓错字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腻害)   2015-06-03 19:03:00
犯人的手法很凶残,很令人无法忍受是真的我也不会说什么你我都推了一把啦,不过就是他的缺陷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5-06-03 19:04:00
照你的观点来说 有些人就是没救了 根本不是社会的问题而是他本身就没救了、他天生就会杀人?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腻害)   2015-06-03 19:04:00
导致他的行为,那是否要无视那个缺陷去将它处死所以对于没救的人要隔离之还是要杀之啊...而所谓的没救了是因为现在的技术知识没办法去救还是说真的是完全不可能救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5-06-03 19:06:00
你这观点是我看过废死里面比较特别的 那这样问题就会到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腻害)   2015-06-03 19:06:00
这个也很有的争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腻害)   2015-06-03 19:07:00
应该说,没救的人的行为,一定要付出代价,可是那个代价,是不是要考量他的缺陷啊~要出门了,有机会再说XDDD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5-06-03 19:08:00
在他已经犯罪的前提下 又不可能改正 我想不出不能给予他应有的代价的理由我也要吃东西了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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