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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拒雇戴头巾穆斯林女 美最高院判违法
美国最高法院近日判决,穆斯林女性依劳芙(Samantha Elauf)控告美国知名服饰业者
A&F(Abercrombie & Fitch),因“穿着问题”拒绝聘雇案胜诉。判决理由是,A&F违反公
民权利法,涉嫌歧视公民的宗教信仰。
根据英国广播公司(BBC)2日报导,因为宗教信仰的关系,依劳芙2008年参加A&F招募面
试时,头戴伊斯兰教传统头巾。结果,A&F以她的穿着违反公司销售人员“着装政策”(
Look Policy)为由,拒绝聘用。
对此,美国最高法院以8比1通过裁决,认定A&F违反1964年创设的美国民权法案(Civil
Rights Act),该法禁止任何歧视公民宗教信仰的行为。最高法院法官史卡利亚(
Antonin Scalia)表示,“虽然依劳芙面试时未主动告知是穆斯林,但A&F应要意识到,
她是出于宗教信仰原因而戴头巾的。”
史卡利亚指出,美国法律规定,只要员工的宗教信仰不会造成工作上“难以承受的困难”
,雇主就必须“合理照顾”(reasonably accommodate)。
依劳芙获悉判决后表示,当年她17岁,是1名热爱时装的少女,渴望进入A&F工作,但却在
面试时遭到歧视;她说,“坚持宗教信仰不应成为我获得工作的障碍,对于能够捍卫自我
权利,感到十分高兴。”
审判期间,包括犹太人、同志、有色人种、基督徒等维权团体,都发表声明支持依劳芙,
上述团体表示,“依劳芙想捍卫宗教信仰不被工作剥夺的权利。”
根据BBC报导,2013年,A&F也曾与公司2名穆斯林女性,因戴头巾问题发生冲突。当时,
A&F与员工达成和解,2人各获71000美元的赔偿,而自此,A&F也修改公司有关雇员戴头巾
的规定。
影片为外媒报导,美国最高法院判决,穆斯林女性依劳芙控告美国知名服饰业者A&F,因
“穿着问题”拒绝聘雇案胜诉。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5-06-02/60780
有没有A&F一堆争议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