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废死没一个能打的 ?

楼主: J009 (九号王子)   2015-06-02 15:54:44
※ 引述《JimmyMcNulty (Free born man of theUSA)》之铭言:
: 大家都希望废死的出来讲些观点 而非自以为清高
: 小鲁理工宅一条 但经历过一些事情
: 开始看了一些书 改变了对死刑的观点
: 我不是专家 但对废除死刑的观点有以下几个小小的认知
: 一般我们在谈废除死刑
: 很常用到 "执行死刑无法遏止犯罪"、"养囚犯徒增成本" 这些论点
: 但这些论点其实都建立在 "用人命来计算" 的观点 (也就是功利主义)
: 如果我们今天讨论一件事情究竟是利是弊
: 是需要侵害到某人的权利 就会变的复杂很多
: 因此我们就排除掉这种算计的论点
你有发现一件事吗?
你通篇用得是 "结果" 在看待这些论点并圈禁这些理论
你是不是看到外国法律建构的很完善执行的很美好 然后台湾可以跟进?
你听过 橘逾淮为枳吗?
你知道古时候有一位皇族力谏他的皇帝要以德服人
皇帝二话不说把他送去他口中能以德服人的地方
然后他口中能以德教化的人马上让他带着惊恐与"我不相信!"跟阎王报到
理论是用在适合的地方并且理论和实务是两回事
: 以下大概从哲学、政治学、社会学讲一些东西:
: 1. 人权观
: 人权的基础是生命权 进而有财产、自由、参政权等等
: 史上最伟大哲学家之一 康德
: 为现代的人权观打下重要基础:
: a.人权是放诸四海皆准的普世价值,
: b.“人是最终目的,而非手段”。
所以你有人权我有人权 但你的人权不能侵害我的人权 没问题吧?
但是现在身为最终目的的人被另一个身为最终目的的人杀掉了
: 这套在死刑上的意思就是 如果我们剥夺生命是为了任何目的
: 包括为了“回复正义”或“缓解仇恨”,
: 以人权观点这都是不正义的行为。
: 我们不容许杀人剥夺生命,就不该容许国家复制恶行,
: 以暴制暴不是普世价值。
现下发生的事情是 有人杀死人了 杀人者严重侵害了被杀者的人权
然后你在讨论"人权在死刑上的意思"?
不该是 "人权之所以为人权的意思"吗?
你看到杀人者剥夺被杀者的生命了吗? 却容许国家试图维护杀人者的人权?
那么被杀者的人权呢?
你不觉得你讲人权很不适切?
照法律上说 一个人侵害了他人的人权 不能主张自己的人权
Ex. 小贼闯进住宅偷窃后 对警察说:你不能侵犯我的人权抓我 (啥?)
我也不是专家 但牵扯到权利有时候没有那么复杂
理论基本上没有什么问题 有问题的通常是解释的人
: 2. 政治学
: 现代国家中,“社会契约论”主权在民的思想,是民主制度的基石。
: 人民让渡一部份的自由权、财产权给予国家制定法律,
: 但绝不包含生命权。
杀人者已严重侵害了被杀者的生命权 然后你在讨论人权部分让渡给国家
: “国家没有权力杀人”,
: 这句话对经过纳粹大屠杀的欧洲国家特别深刻,
: 看看中国、北韩、还有228,国家有了杀人权,失控起来是多可怕的事情。
: 经过深刻反省的德国,把人权、人性尊严列为国家存在最重要的目的,
: 德国联邦基本法(宪法)对人权的认知可见一斑:
: 第1条 人性尊严不可侵犯,尊重与保护它是国家第一要务。
人性尊严不可侵犯? 现在是人已经被杀了喔
国家不应该一开始就保障人民的权利吗?
国家没有保护到被杀者的人性尊严 却想保护侵害他人人性尊严的人?
: 第79条3款 第一条永世不得修改。
: 第102条 废除死刑。
因为凶杀已经成立所以需要国家出面处理 别人在讨论国家处理罪罚
然后你在谈论国家无差别杀人?
你举的那些例子 恕我孤陋寡闻
是因为国家先滥用权力屠杀人民 所以国家受到严正的谴责 有什么问题?
凶杀案是杀人者先滥用权利杀害被杀者 所以他应当受到制裁 哪里有问题?
你懂这些例子的前因后果吗?
: 3. 社会学
: 至今已有研究指出,死刑犯大多数出身于社会底层,
: 在资本主义、新自由主义下,
: 贫富差距、真正的社会正义无法落实
: 这些社会底层有很多无法改善自身的困境, (当然也有很多励志的故事)
这是事实
: 这种情形下,死刑会是一种有歧视疑虑的制度。
你提了特例 你拿死刑犯去放大社会底层
社会底层的人不少 但 犯罪犯到死刑 只是社会底层里的极少数
大家若都是社会底层 我乖乖生活不犯事 然后你在侵害他人的权利?
然后侵害他人权利后因为你是底层所以该有人为你声援? 逻辑是这样的吗?
你要提特例我也可以跟你讲特例啊
有一位杀人犯就说了 是社会对不起我
社会有可能是对不起他 但不代表他有权利侵犯他人人权
他当其他乖乖生活的社会底层居民是傻子吗?
: 我们全体社会,共同选择、接受了这样的社会制度、市场经济,
: 但在面对许多社会角落出身、被媒体视为“异端”的死刑犯,
每个人都在生活 但没让自己成为死刑犯的人远远大于让自己成为死刑犯的人
难道我才是异端? 是说选用"异端"这种带有些微贬意的词 是有其他用意吗?
: 若只想切割了事,却不花一丝力气检视制度造成悲剧的可能性,
: 这种正义满讽刺的。
这制度本身有问题 但是问题不大
最有问题的是你以"他都杀人了/人都死了"去看待事情然后意图用弱势博取同情
你该同情的是没犯事的弱势 不是犯大事的弱势 重点圈错
: 面对死刑制度,我希望终有一天,
: 社会能掀开眼前“仇恨”、“杀人偿命”的帘幕,
: 受害者照护、修复式正义、社会集体责任与关怀将取而代之。
: 出身政治、法律、哲学、社会的政治人物也不再回避对废除死刑的表态,
: 很多艺人名嘴也别再测风向大放厥词,
: 衷心希望对比于中共,台湾要做个人权国家。
你的这个观点基本上没什么问题 立意非常良好
但是绝口不提为什么会产生仇恨 不提为什么会发生需要杀人偿命的事情
然后可能又回到社会底层的循环
法律的预防性完全不被尊重 法律说:你不犯人我不犯你 你犯人就要受到处罚
现在你犯人了又不想受到处罚?还说处罚太重?
这是非常严重的倒因为果
目标很明确: 有种杀人 怎么还敢哭哭说我不想死? 脑溃疡喔?
要是杀人者不侵害他人权利 被杀者就不会死了
要是杀人者不侵害他人权利 被杀者就不会死了
要是杀人者不侵害他人权利 被杀者就不会死了 (请注意先后顺序)
绝对不是在讨论 杀人者有人权/可怜 或是 人都死了处死杀人犯被杀者就会复活吗?
为什么他敢侵害他人权利 却不敢承担后果?
为什么他敢侵害他人权利 却不敢承担后果?
为什么他敢侵害他人权利 却不敢承担后果?
如果这个社会不停地塑造出"后果不重"(Ex.杀人不会被判死刑 by某杀人犯)
相同的事情只会不断地发生 那才是悲剧
犯法者会不知道他犯法的后果将受到处罚吗? 而你让他侥幸的心态获得实现了
法律的进步是牺牲许多人才建立的 你还想继续牺牲多少无辜的人?
被杀者的人权究竟谁要来维护? 她和她的家属为什么要承受这些苦痛?
先侵害他人权利者没有主张权利的权力 如果有人拿法律来维护杀人者的人权
是不是认定人都死了所以没有人权了?
你的书里 看得见人吗?
作者: p23j8a4b9z (我是小牙签~)   2015-06-02 15:55:00
懒得跟法律仁囉唆 反正讲再多他们就跟铁杆689差不多
作者: screwer5566 (我尻故我射)   2015-06-02 15:56:00
现在的假释太松了啦 法务部都不知道在干嘛的
作者: bg00004 (绝缘体)   2015-06-02 15:57:00
其实废死那挂人它们永远讲的就是那些也变不出什么新把戏 支持度上升我看也困难不过唯一改变的是它们的自我感觉俩好程度已经媲美马英九
作者: BUMAS (中年人)   2015-06-02 16:01:00
其实废死讲一样的东西就够了啊,因为多说也没用,反正你们永远都是自以为懂了而已
作者: pingyi   2015-06-02 16:02:00
废死的确很多蛮马英九
作者: loki94y (阿甘)   2015-06-02 16:03:00
作者: kangta2030 (ta)   2015-06-02 16:09:00
废死会说死刑造成冤狱的无法回复性跟你跳针
作者: MasCat (帅猫咪)   2015-06-02 16:10:00
把人权无限上纲就是废死的弱点 偏偏他们又以此自居 当然到处都是弱点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