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侯友宜:死刑可具体遏止杀人犯罪

楼主: DevilCool (灭顶男孩)   2015-06-01 14:21:36
上篇文一堆人在那嘴砲一堆也没人敢回文
我欣赏您的行动力
※ 引述《ulycess (ulycess)》之铭言:
: ※ 引述《DevilCool (灭顶男孩)》之铭言:
: : 战完猪脑~对不起我现在要开始战法律人逻辑
: 我大学读数学系,研究所跑去读法律系
: : 稍微有点理工概念的真的都很难了解台湾法律人逻辑到底是三小
: : 因为所有理工概念、理论基础
: : 几乎都是建筑在可观察、或至少可量化的数据之上
: : 但台湾法律却不是
: 很简单,因为社会本身无法量化,他是一个随时随地会改变的有机体
: 举个例子来讲好了,跟父母顶嘴要不要判处死刑???
: 200年前大家都认为可以,现在你找的到可以我头给你
: 100年前大家都认为犹太人该杀,和犹太人做朋友也该杀,科学家也有统计数据
: 现在社会认为杀儿童应该唯一死刑,100年后勒???
: 现在的正义不是未来的正义
: 但是正义应该不会改变
: 这就是法律的悖论
几世纪以前人们也觉得温度、天气、热、分子力这些东西
根本观察不到也无法量化
但是随着科技跟思维的进步
今天都做到了
你们今天做不到
不代表别人没有可以做到的一天
但是你们不肯相信、不肯思考
就永远也不会有做到的一天
我举几个随便都可以量化的例子
1.修复式正义
某资深法律教授发表时的第一段话
"我国对于被害人的保护已经到了一个成熟的阶段,因此...."
光听到这段前言,我后面根本就不需要再听下去了
前提都完全是问题了~后面的论证是有个屁用?
对不起,请问你哪来的信心跟证据证明被害人的保护已经完善?
我自己计算的数据,在某县市该年往前推算的三年内
只有不到10%的被害人或家属得以请领到被害人补偿金
只有不到3%的被害人最后有执行到被告应该赔偿的金额
只有不到0.5%的被害人有拿到完整的应赔偿金额
(因为很多人都脱产了或是根本没有财产可以执行)
顺带一提
这3%的人至少都是案发三年之后才拿到民事求偿依据
这是不是数据?这能不能量化?
要这低能教授讲话有点依据错了吗?
2.速审法
司法院长在公听会上说速审法是司法界的一大里程碑
因为要是八年内无法解决案子
法官是要对社会大众"Say Sorry"的喔!!!!
请问八年是怎么来的?
又请问法官Say sorry是他妈多了不起的事情
对于台下众多遭受影响的被害人们在提问时
他仅仅一句
"我们在这里不讨论个案"
请问一下院长
你有什么证据说这些家属是个案?
你在为这条新法背书之前
你有去研究过究竟过去十年、二十年内
有多少比例案子是拖超过八年的吗?
又拖超过八年的大宗理由是什么
你们又做了什么样的改革?
凭什么你们今天仅仅靠着
"拖超过了让案子没结果法官会道歉"
这种莫名其妙的理由
就要全国那些苦苦等了十年八年等不到案情结果的家属接受?
自由心证
不代表可以毫无依据的无限上纲
而你最后这段叙述的跟我的逻辑也没有太大的不同
民情、文化、历史跟社会都是随时在改变的
所以为什么
大部分法律人会认为台湾这部几十年前运作到现在
还是靠低能立委在维护的老旧机器是没有问题的呢?
法律界自己都不能敞开心胸面对自己的问题了
何来进步、何来改革?
: : 他们所谓的基础不过是几百几十年前一群学者讨论出来的结果
: : 然后无视时代、社会的变化再不停根据自己的喜好往上、往外延伸
: : 结果我们现在看到的就是一座浮在空中、没有任何数据基础的空中象牙塔
: 因为法律讨论到最后就是哲学的思辨,哲学能有数据吗
: : 第二个问题就是他们很喜欢循环论证
: : 你问他们为什么A是对的
: : 他会跟你说因为B是对的
: : 而B是对的是因为C以前这样搞
: : C以前这样搞又是因为D那时候情况决定怎样
: : 而最后D那时候的情况就跟现在A一样
: : 所以D是没有问题的
: : 我他妈淦__妹的
: : 问题大了好吗?
: 法律不是这么简单的东西好吗
你知道什么叫做科普吗?
你知道全世界有多少人致力于科普这件事情上面吗?
因为大家都知道真相是越辩越明
所以有这么多人都在致力于让科学简单化、普及化
希望的就是让各个不同领域、不同背景的人可以一同参与
致力于让整个世界更加进步与美好
那法律人都在做什么?
整天指著别人的鼻子说
法律不是这么简单的?
你们不懂啦?
自己不懂法怪谁?
怎么不找个律师呢?
: : 那等于你ABCD没有一个是有理论或数据基础在的阿
: : 念理工的你用这种逻辑做出的论文
: : 还不被教授死当+贴在系办公布栏让大家消遣阿淦
: : 例如:
: : A.这个人只杀了一个人不应该判死刑
: : B.隔壁庭的那个杀了好几个人都还没判死刑
: : C.N年前有人杀了好几个人也没判死刑
: : D.N*10年前有人杀了一个人没有判死刑
: 这边扯到一个哲学问题:邪恶的一方可以向正义的一方主张平等原则吗
: 如果可以,表示平等原则众人皆能使用,但是邪恶的一方脱罪
: 如果不能,表示平等原则只有少部分人能使用,邪恶的一方不能脱罪,那么平等原则就不
: 平等
: “动物农庄”这本书讲过一句有趣的话
: 所有动物一律平等,但是有些动物比其他动物更平等
我想问问有没有理工科的人
可以了解他回我这段跟我前文关系是什么?
小弟资质不好无法理解
: : 或是
: : A.因为有司法冤狱的可能性所以我们应该废死
: : (那我说什么时候你们这些第一线的要出来推动一下司法改革?)
: : B.法官不是神,所以我们不能要求每次都拖个三~十年且换了n个法官的判决100%精准
: : (那反应时间只有30秒到1分钟的医生为什么都被你们要求要100%精准处置?)
: : C.就像以前的某某冤狱一样,要是判死刑就无法回头了
: : (那请问一下自从那次冤狱后你们做了些什么改革来避免再次发生?)
: : D.所以为了避免司法冤狱我们应该废死
: : (淦你___跳针跳够没~该回答的问题都没回答阿淦!)
: : 战完法律人逻辑
: 这边又扯到人的价值有多重
: 可以为了杀100个该死的人牺牲一个被误判的人吗,这是哲学问题
: 功利主义的人认为为了社会秩序,被误判的人应该要牺牲生命
: 有人认为人的价值无法衡量,不能因为社会秩序牺牲任何无辜的人
哲学是一切的起源
但不代表他该是永恒不变的结果
你知道心理学为了脱离哲学的范畴进入科学领域
这几个世纪以来有多少人做了多少努力吗?
你说人的价值有多重
那请问法律人是怎么决定这个价值的?
依据是什么?
有统计调查过吗?
还是掷过筊问过神?
还是最后某一群专家学者说了算?
民主国家最重要的民意
永远都被你们批为无知的民粹
你们凭什么用毫无根据的想法
去制定并执行要所有人民都接受的规范?
思辨之旅的系列书我也拜读过
但老实说看完之后我只觉得
很多台湾法律人根本就是一群只想躲避责任的人
因为没有绝对的对与错
=> 所以不管我法律定对定错、法官判对判错 法律人都不需要负责任
因为没有绝对的量刑制度
=> 所以我只要照着前人判例去判就稳赢不输了
因为法官是人不是神
=> 所以我们需要一二三审花个十年八年的时间
耗费原告与被告的时间与精力来分摊所有法官的责任
(但是我们却要求医生必须在30秒-1分钟内像神一样的判断~否则就是赔到死喔)
(然后法官法一样继续躺在立法院里当睡美人)
当然还有最后大绝招
=> 因为法律就是立委猪公们订的阿,还不是你们这些低能民众选出来的
法律人还是不用负任何责任喔>.^
我告诉你
我就是在挑战你们法学最基础的核心
只会用依些似是而非的哲学问题把问题丢回来
不会对说服包含我在内的所有人有任何帮助
充其量就是让你们自己继续在象牙塔里取暖而已
况且能正视法律核心问题的法律人大有人在
科学界本身当然也有很多他自己的问题
但是我们让数据说话、我们勇于面对真相、更勇于批判那些虚伪的假权威
每天我们在想的就是如何推翻前人的理论
请问
这些整天借由谩骂他人无知自抬身价的法律人们
你们对于司法改革到底实际贡献了些什么?
你们在民意需要的时候挺身而出引导民意前往正确道路了吗?
你们在法律界内部出现废材人渣时,第一个跳出来批判他们了吗?
你们在社会大众因为法律知识的不普及而受害时,投入法普或是改革的前线了吗?
你们在现行法律不足以跟上时代变化时,主动找过其他领域的专家讨论变革了吗
你们一天不正视民主国家的改革就是要透过民意去驱动
就多一天继续待在象牙塔里用外界根本听不到的微弱声音自我安慰
每天告诉自己:我这么用心良苦~但是为什么外界的低能们就是不懂我呢?
省省吧
作者: anoreader   2015-06-01 14:24:00
推 台湾法律人从不缺更多学说 而是缺乏倾听
作者: rover10 (這隻熊不會嘴砲)   2015-06-01 14:24:00
你很多批评是对的,但你用这个来战说法律人都很废,科学如何如何,好像有点不必要?还是想在八卦发挥主场优势?另外你自己上一篇就说到废死本来就很多流派,那为什么结论又变成法律/废死的都给我好好检讨?
作者: eeveelugia2 (芝加哥路人甲)   2015-06-01 14:26:00
推 台湾各学界都没有像法界这样故步自封 不负责任的
作者: compression (追求内心的宁静与祥和)   2015-06-01 14:26:00
自以为是的法律人果然是台湾最大的乱源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5-06-01 14:26:00
唯一支持我国法律只需要两种刑罚 无期徒刑跟唯一死刑thx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5-06-01 14:32:00
司法院连废掉最高法院审判回归司法院都做不到了
作者: rover10 (這隻熊不會嘴砲)   2015-06-01 14:33:00
原PO你批评的司法弊病在苏建和案中一览无疑,但是奔走苏
作者: libraghost (无脑热血控)   2015-06-01 14:33:00
科学追求完美,为什么法律可以不必要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5-06-01 14:34:00
台大也继续让蔡茂寅教行政法
作者: panzerbug (虫子)   2015-06-01 14:36:00
千篇研究不敌判决2行
作者: iam0718 (999)   2015-06-01 14:37:00
法律人大绝真的是 找立委..
作者: john50710 (孙胖)   2015-06-01 14:37:00
你可以看看那些个案救援的努力
作者: jmss50894 (加味逍遥散)   2015-06-01 14:37:00
邪恶平等论一回答就是悖论了
作者: labiron (labiron)   2015-06-01 14:39:00
psycho-pass
作者: jmss50894 (加味逍遥散)   2015-06-01 14:39:00
若邪恶与正义平等,即恶与正义等价 罚则合比例才叫义
作者: QWERT301 (小玛莉)   2015-06-01 14:46:00
不听不看的人到底是谁 有待商榷
作者: wszasdf (强仔)   2015-06-01 14:49:00
很多辩论文 推
作者: rover10 (這隻熊不會嘴砲)   2015-06-01 14:57:00
原po我只想建议你不要开地图砲而已,另外医界,我从小接触到现在我只能说医界更黑...只是大家更不知道而已
作者: senior (希尼爾)   2015-06-01 15:07:00
推主场这句 哈哈
作者: Zeroyeu (凌羽)   2015-06-01 15:23:00
泪推
作者: feliz5566 (快乐56)   2015-06-01 15:36:00
欸欸欸 为什么把法律排除在科学界之外 社科不是科学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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