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冤狱一定有,或者说"到底是不是冤狱很难说,但证据明显不足"的案子也有,
代表案件就是苏建和案。
由于科学检验技术进步而大逆转的案子也有一件:
吕金铠/陈锡卿案。
这个案子发生在二十几年前,当时有一位前往应征家教的女大学生遭到奸杀,
事后警方逮捕了两个嫌犯: 吕金铠、陈锡卿,
当时警方根据鉴定,认定吕金铠是奸杀的主犯,而法院也判了他死刑,
但是之后案情却大逆转,原来以DNA检证,女大学生尸体上的精液并非吕男的?
于是情势一下转变,吕金铠得以洗脱死罪,
反而是原本被判共犯的陈锡卿变成真凶,目前三审定谳,正在监狱里等枪毙...
这个案子就有点类似香港的欧阳炳强案,欧阳炳强也是一开始鉴定有罪,
但是科学鉴定发达之后洗刷了他的杀人罪名。
同时,日本也有一个类似的案件"足利事件",
有一个叫菅家的倒霉蛋因为涉嫌奸杀四岁小女童,被判处终身监禁,
结果二十年后DNA鉴定还他清白,但是他已经被关了二十年...
以上举出三件都是因为科学鉴识发达大逆转的案子,
所以基本上愈到近代,冤狱的情况理论上会逐渐减少,
因为科学鉴识愈来愈发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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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苗博雅啊,谁说支持死刑的人不会去注意冤狱问题的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