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废死没一个能打的 ?

楼主: LittleBeauty (胡子小妹)   2015-06-01 08:29:12
※ 引述《billy0406 (龟龟)》之铭言:
: ※ 引述《Zongsheng (Zongsheng)》之铭言:
: : 废死几个理由
: : 误判、终身监禁、无法吓止犯罪、对家属无实益,可劳役赔偿
: : 往下之前,先说终身监禁,请问,请问有没有逃狱可能,机率低有没有可能?
: : 废死:死刑有可能误判
: : 我先讲结论
: : 郑捷,现场杀人
: : 你们同意郑捷死刑对吧?
: : 什么?不同意?
: : 所以你们反对死刑跟误判一点关系都没有
: : 不要再喇叭别人,我看了很想吐
: : 事实就是你们不是因为误判而废死
: : 而是因为反对而反对,因为废死才拿误判来合理化自己废死的理由
: : 懂?
: : 很重要再说一次
: : 就算是郑捷这种众目睽睽杀人的,你们一样废死
: : 所以废死跟误判一点关系都没有
: : 不要再喇叭别人,OK?
: OK 郑捷罪证确凿你知我知独眼龙也知 在我们刑法271条订立以来他有可能被判处死刑
: 我相信没有一个支持废死的会跟你说我们法条没有死刑可以用
: 没有人说郑捷不能也不可以被判死刑
: 为什么你会把废死的论述逻辑跳跃思考呢?
: 废死的确跟误判有关联
: 死刑是刑罚的手段
: 误判是在下判决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结果
: 废死是一种价值判断
: 衡量误判所造成的风险与直接执行死刑所得到的利益下一种价值的取舍而已
: 单单的说误判是合理化废死的理由...误判根废死没关系?
: 我也不知道怎么论述来的介意论述给我听一次么?
: : 这是第一点
: : 第二,死刑从判决到执行有多困难,有多少程序要走,我就不用多说了
: : 第三、是人就有可能误判,但我们已经尽最大努力让他比率降到很低,更何况是死刑
: : 误判,如果误判关了几十年出来跟社会脱节,出狱后自杀的呢?
: : 那是不是我们干脆也不要法律审判了
: : 因为你误判就有可能有无辜受害者,而人没办法做到完美
: : 比例问题,不要无限上纲,再说一次,不要无限上纲
: : 因为正确判决执行枪决伏法的比误判死刑伏法的多出太多
: : 喔,对,你说就算机率低也是一条人命
: : 像我说的,你误判关几十年也有可能害死人
: : 也不要监狱了,都不要关最好
: 不管多严谨的过程我相信都会有误判的产生
: 不过你所谓的关了十几年出来脱节后自杀
: 的确也不是不能想像也是有可能发生
: 但你真的觉得这样跟直接误判而遭国家执行的程度一样吗?
: 废死:死刑可以用终身监禁替代
: : 这是我听到最好笑的
: : 不要再骗人了,谢谢
: : 民众有一部分确实是害怕假释
: : 用终身监禁不得假释不得特赦,确实是达到与社会隔离效果
: : 废死说死刑误判机率再低也是一条人命,不容任何差错
: : 喔 可以换我说了吗
: : 记得不久前高雄大寮监狱逃狱事件吗 虽然没有成功
: : 记得台湾有位脱逃大王吗?成功逃狱不只五次
: : 死刑误判机率低是也是一条人命
: : 那终身监禁逃狱机率低呢?
: : 死刑误判不容任何差错
: : 那你他妈我也要说终身监禁逃狱不容任何差错
: : 执行死刑最多就人命一条
: : 但逃狱再犯那很可能就不只是一条人命喔
: : 利跟弊你会抉择吗? 死刑 Z > B 懂?
: 这个论述没意义阿
: 强奸犯不一定会判死但他有没有可能会逃狱?
: 所以因为不管怎样都会逃狱逃出来都会继续犯案
: 所以我们改成只有被判有期徒刑确定就一律直接执行
: 不然都有可能会逃狱嘛
: : 再说一次,不是随便死刑欸,从判死刑到执行就很困难了,
: : 更何况一般杀人还不一定会判死刑喔
: : 那你就知道这些会被判死刑的是什么样的人了
: : 废死:死刑无法吓止犯罪
: : 不要用话术骗人,故意话只讲一半
: : 反过来说,废死也无法吓止犯罪
: : 废死自己很清楚,有些研究废死犯罪率下降,有些研究废死后犯罪率上升
: : 但废死只讲下降不讲上升,跟直销差不多的诈骗手法
: : 很重要再说一次,死刑或许无法吓止犯罪,但废死同样无法吓止犯罪
: 那个我真的没看过哪份文献说废死后犯罪率上升可以贴给我看吗?
: 废死从来都不是为了吓阻犯罪所得到的结论
: 你也知道有可能误判你也知道可能会错杀
: 那在我"看过"的研究都告诉我死刑效力有限下
: 那为什么要挑这样一个不可逆的手段?
: 假设有死刑的重罪犯罪率是10%没死刑的重罪犯罪率也是10%
: 在有可能会有误判的状况下我们应该要选死刑吗?
: : 废死:死刑无法让家属得到慰藉,人死不能复生
: : 一样是诈骗手法,犯人死刑枪决或许是无法让家属因此更快乐
: : 但是! 没有死行枪决却让家属更痛苦!
: : 了解? 执行死刑是不会更快乐,但不执行会更痛苦
: : 故意说不会更快乐来欺骗会更痛苦的事实
: : 所以,不要再拿话术骗人,谢谢
: : 喔,或许你会再找到一两个受害者家属来说他也支持废死
: : 但我已经说过不要再用直销手法骗人
: : 你要这样比,那来做调查,受害者家属看是支持死刑多还是废死多
: : 懂?
: : 废死:死刑无法吓止犯罪,应从源头管理,追踪,检讨社会责任,检讨家庭校园教育
: : 对,都对
: : 但是一样那句话
: : 你不要再用诈骗集团话术骗人
: : 这两者并不冲突
: : 执行死刑,跟从源头管理追踪,改善家庭校园教育,balabala等等
: : 没有冲突
: : 两者可以并行,谢谢
: : 打到这边看到电视废死大将说如果死刑如果可以解决问题
: : 为什么郑捷判死后类似事情一再发生
: : 笑死我 这叫大将
: : 你连基本逻辑观念都没有
: : 我这点就打脸打到你肿起来
: : 废死联盟到底还有什么论点阿
: : 我不管左看右看上看下看
: : 都只能看到废死联盟理由只有一个
: : 就是我想废死
: : 阿 为什么 ?
: : 没有理由 就是想废死
: : 因为说的理由都是歪理
: : 有没有废死联盟没一个能打的八卦?
: : 有没有废死联盟没一个能打的八卦?
: : 有没有废死联盟没一个能打的八卦?
: 死刑是预防犯罪的手段之一 是刑罚的一种
: 与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等等刑罚都相同 只是轻重程度的差别
: 所以废不废死,是一种价值判断意义
: 判断我们为了防制犯罪预防犯罪的发生有没有必要用到这么重的手段
: 只是单单比例原则的考量而已 就如同上面的举例
: 你说利大于弊
: 所以选择是
: 宁可错杀也不愿放过
: 还是放过也不愿错杀
: 就是这么简单的价值取舍
: 我明确的知道就现今台湾民众而言,死刑不为预防
: 而是为了应报为了报仇
: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 所以会有现今法学界跟人民感情如此大的落差最主要的原因都在于此
: 现今刑法包含我国都已经从应报发展而改采"预防理论"
: 所以学界从这个角度出发告诉你 就预防的目的上
: 死刑对于达成目的显不具有最小侵害性
: (理由就是那些我也不用再重复论述了)
: 但人民法感情对于死刑的期待是报复
: 所以死刑是达到目的的最有效手段 理所当然 天经地义
: 犯重罪就是该死泯灭人性就是该死
: 所以该不该废死?
: 以现今社会来说不应该 因为人民法律素养跟不上我们的刑法理论 如此而已
: 打到这里跟你说我其实支持死刑
: 不知道还有没有人相信 呵呵
: 支持的理由是因为我认为大众的价值观不是我们引进什么先进的法学理论可以直接改变的
: 如同欧美
: 也是慢慢发展至今(应该是没有绑架民意这件事啦 他国的民主素养真的比我们进步一点)
: 但在死刑建构的今天多数人还会这么反动
: 多半听到的都是因为会假释拉要判很久啦等等等但事实是每年都有人被判死刑每年都有执行
: 而法律必须要有一致性不能例外一直开所以不管多么罪证明确的事件
: 我们都还是必须要将所有的流程跟调查完成以保障他的程序正义
: 如果你要跟我说人渣不值得保障
: fine~
: 但是任何人都有可能会有被误认成人渣的可能我想基本的保障都一定要有
: 如同郑捷
: 时至今日 我们知道他的动机了吗?(拜托不要跟我说精神状态不需要鉴定疯子就是疯子他不知道她在干嘛
: 路上遇到疯子你会说离远一点等等很虽被弄到但你不会说他会故意来弄你)
: 再来我认为既然要应报我们其实应该要恢复五马分尸或是开顶灌水银这种极刑
: 然后再把行刑过程照每节新闻连播这样才能有大快人心的效果不是吗?
: 我相信多数乡民都是善人至少应该多数没有接受过刑罚
: 但
: 我们真的知道刑罚之重吗?
: 我们只站在光明面等著有人在暗处帮我们净化社会(?!)
: 但我们有意识到自己其实也有开那一枪吗?
先说我没有支持废死
但我觉得反废死的论述真的有够废
只是情绪性的叫嚣而已
先搞清楚
死刑是刑罚论的问题
而不是犯罪论的问题
一堆人聚焦在现行犯阿
罪证确凿著这些鸟的阿
都是搞错重点
甚至去扯到刑诉
什么误判阿
冤狱阿
3小的
都搞错方向
我只想说
刑罚论的问题
要针对刑罚论去讨论
究竟你处罚的意义是应报主义
还是特别预防
还是矫正治疗
而从宪法的角度看
这些措施有没有比例失当
有没有符合法治国原则
民主国原则
有没有违反基本权
而不是在那边扯一堆有的没的
作者: IBURNER   2015-06-01 08:30:00
思绪清楚推
作者: D900 (Nikon)   2015-06-01 08:30:00
宪法的角度,大法官已经作成解释,而且是有权解释机关
作者: spacealien (崩溃吧乡民)   2015-06-01 08:30:00
废死的起手式都要假掰一下 然后才开始护航废死 看多了
作者: D900 (Nikon)   2015-06-01 08:31:00
你扯比例原则、法治国原则、民主国原则会不会有点太远你真正打到点的只有基本权这块,核心领域能否剥夺的问题
作者: sget (I have a dream)   2015-06-01 08:33:00
这种人定的东西。全面废掉,重改也可以。又不是自然的规则
作者: Adlem (王告海龙神)   2015-06-01 08:33:00
其实误判冤狱是部分废死的起手式 不能怪他
作者: yuehyiing   2015-06-01 08:34:00
刑期无刑!
作者: xomega (热可可)   2015-06-01 08:34:00
废死不就最喜欢拿刑诉的侦审瑕疵讨论废死?
作者: bg00004 (绝缘体)   2015-06-01 08:34:00
真是假掰 大法官释宪死刑无违宪
作者: tomdeng (花生TOM圆)   2015-06-01 08:35:00
此地无银三百两 你就是支持废死的呀
作者: bg00004 (绝缘体)   2015-06-01 08:35:00
废死现在是要说大法官释宪不算数是吧?其实你大可以大方地去支持废死...
作者: nepenthes7   2015-06-01 08:37:00
现在有新招阿 装中立XD
作者: bg00004 (绝缘体)   2015-06-01 08:38:00
还在说我不是支持废死 干嘛要否定自己的理念呢?一个大法官释宪就给你打回票了....
作者: xomega (热可可)   2015-06-01 08:38:00
如果废死愿意不跳针,乖乖只就刑罚论讨论,谁会去扯刑诉?
作者: tontonplus (东东不拉屎)   2015-06-01 08:40:00
你好,我住中坜,我是中坜选民XDDD
作者: kangta2030 (ta)   2015-06-01 08:46:00
你在那边扯一堆有的没的干嘛
作者: angelstephen (山风岚)   2015-06-01 08:59:00
逻辑清晰,引人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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