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狱友口交 入珠成铁证判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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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31 03:11:20 联合报 记者白锡铿/台中报导
台中监狱王姓受刑人两度强迫李姓受刑人为他口交,受害人躲避哭泣时,被其他人发现举发
;王否认性侵,但李指证王的下体入珠10几颗,法官查证属实,依强制性交罪判刑六年。
受害者泣诉“同舍有人看到,但没人出面帮我”、“明明我是受害者,大家为何对我投以鄙
视眼光?”台中监狱典狱长黄维贤说,舍房有监视器拍不到的死角,将加强夜间巡逻,争取
经费加装监视器,也将加强心理医疗及诊治,防范性侵发生。
判决书指出,王男(卅九岁)因强盗等案入狱,担任监狱工场“服务员”,3年前与李姓受刑
人住同舍房。王两度叫李到监视器拍不到的地方,胁迫对方为他舔乳头及口交,恐吓说“没
有人会帮你,大家都帮我”,被害人照做惨遭性侵。
王否认性侵,被害人指证“我帮他口交时,看到满满都是入珠,约10几颗”;法官查证属实
,认为王确实有对被害人发生私密的性器官接触举动。
两人接受测谎鉴定,王呈不实反应,李无不实反应。法官强调,王男违背被害人意愿,强行
性侵害,造成对方身心受戕害,从重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