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关于台湾曾经的冤案

楼主: wayne1027 (涿郡屠夫張翼德)   2015-05-31 21:37:52
※ 引述《hsuans (大豆)》之铭言:
: 哪有差,反废死的人根本不管这些。
: 啊,不要因噎废食啊,反正这些冤死的人“又不是人”
废话,反废死的不是认为没有冤案
是该死的应该要死
近期的凌虐小妹致死、邪教杀童留骨、郑捷随机杀人
哪一个不是罪证确凿的犯人?
你说有冤案可能的不要判死有道理
但毫无冤案可能的,郑捷出狱后去你家住好吗?邪教杀童的去你家设香檀好吗?
凌虐小妹致死的你把女儿嫁给他好吗?
反废死不等于赞成冤狱好吗?
: 他们是“被告”,所以“不是人”所以没有人权哈哈哈......
有可能被冤枉被告有人权
但罪证确凿的人犯没人权
: 法院是谁家开的,反正不会是民进党开的,国民党都说是他家开的。
: 法官判案只要符合我的想法就公平正义,不然就是误判收黑钱。
: 马收了那么多搞了大巨蛋松烟美河市等等等特侦组检察官看都不看
: 大阳花打人警察永远找不到。
: 为了马法官可以自创理论帮忙脱罪。
:
作者: winiS (维尼桑)   2015-05-31 21:44:00
罪证确凿可能是一票懒公务员搞出来的 请看苏案
作者: ttnguirfy (english everyday)   2015-05-31 21:44:00
那要怎么定义"明确有罪"?
作者: waloloo (ARIAxヨシノヤ )   2015-05-31 21:44:00
死了你我都推了一把,税金养他谁在乎呀
作者: forbit1989 (forbit1989)   2015-05-31 21:50:00
啊 又不是没看过检警“制造”证据
作者: hsuans (大豆)   2015-05-31 21:55:00
也是,请被告上庭述明此案是否为冤案,并请法官不要给冤枉
作者: pinkkky (人妻妈咪-洪小兔)   2015-05-31 21:58:00
作者: laidon (è³´è‘£)   2015-05-31 22:16:00
冤死江国庆的军官,还不是终身俸爽爽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