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关于台湾曾经的冤案

楼主: hsuans (大豆)   2015-05-31 21:24:18
哪有差,反废死的人根本不管这些。
啊,不要因噎废食啊,反正这些冤死的人“又不是人”
他们是“被告”,所以“不是人”所以没有人权哈哈哈......
法院是谁家开的,反正不会是民进党开的,国民党都说是他家开的。
法官判案只要符合我的想法就公平正义,不然就是误判收黑钱。
马收了那么多搞了大巨蛋松烟美河市等等等特侦组检察官看都不看
大阳花打人警察永远找不到。
为了马法官可以自创理论帮忙脱罪。
作者: Pony5566 (Luna Akbar)   2015-05-31 21:25:00
人有头不代表里面有脑袋 有脑袋不代表一定会去用
作者: lili300 (膝盖中了一箭)   2015-05-31 21:38:00
呃,那应该做的事是改善司法而不是继续放任司法人员恶搞吧?
作者: afu4869 (阿福)   2015-05-31 21:42:00
对于冤狱 该改善的是司法 死刑还是有存在的必要
作者: forbit1989 (forbit1989)   2015-05-31 21:49:00
就是知道人都会犯错 才要废,不然你要当那衰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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