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最新!柯文哲:如果废死刑就要终身监禁

楼主: Leika (裁作短歌行)   2015-05-31 13:25:10
废死vs.反废死,其双方论据,都有些无法令人完全信服的症结。目前较周全的,是如王
展星律师等青壮法律人所提之折衷“终身监禁不得假释+强制劳动赔偿被害者家属与支付
牢饭钱”,柯P目前的倾向也是如此......但王律师等仍倾向废死的法界理念,当前实在
也无法平抚民愤,尤其是台湾“一审重判、二审减半、三审猪脚面线”的现实状况下
(毒枭刘金龙虐杀幼童案,从死刑到无期到有期,最是“经典”),更是令社会发指。
然而,若不信任台湾司法(参考江国庆枉死案、前述之刘金龙案),为何相信死刑必然公道
?又为何台湾主张维持死刑的民众仍居绝大多数?这是网络闻人郑立(即Chenglap、我板
中肯C大)参酌美国司法与国情,近日抛出的两大问题,值得双方共同省思:
http://www.thenewslens.com/post/170100/
接下来本文不谈什么“杀人者的成长背景与罪行动机,社会必须共同承担”等高空论调,
而是试从历史与时事脉络,阐释为何推动“终身监禁不得假释+强制劳动赔偿”是比死刑
(有点严肃)乃至虐杀(非常猎奇),更属理想的惩戒极刑。
首先,废死派应正视,死刑的作用绝非泄恨而已,死刑绝对有其吓阻效果!若一味指责反
废死派只想着“一命抵一命”、纯粹泄恨,那也太低估了占多数的反废死派(据民调高达
近八成)在理性上,同样也是真心希望稳定社会治安、只是诉求机制不同的悲愿......废
死派必须理解,绝大多数的人类,必然害怕判死这一点“贪生怕死”的常识;死刑,绝对
能遏止俗世恶行中,贪嗔痴所衍生的三大罪孽,亦即财杀、仇杀、情杀。
再者,反废死派也应省思,除了无法挽回的判死冤案曾经存在、日后也难免再现外,死刑
虽能吓阻多数人、却也适得其反地鼓动了少数丧心病狂者!对曾文钦、郑捷、龚重安之流
而言,死刑反倒是满足其成名与解脱的捷径......然而,最不能令被害者家属与反废死派
心服的,就是“悔意怎么判定?加害者的悔意,能让被害者复生吗?”“我们为何要纳税
养这些人渣一辈子”等,这确实是政府欲顺应所谓“世界潮流”(〈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
公约〉,俗称人权两公约)来推动废死时,所遭遇的最大民意反弹。
其实,有接触过台湾监狱环境者就知道,“终身监禁不得假释+强制劳动赔偿”,对加害
者而言,恐怕是比死还可怕的生命凌虐,也绝对不会让藉杀求死的丧心病狂者讨得痛快
(所以配套措施的一大前提是,绝对不能把监禁环境弄得像挪威那样优渥,参见布雷维克
狂杀77人后来过得很爽一案@@):
不得假释,使非冤狱的故意加害者无法心存侥幸,强迫劳动也是至死方休。如此一来不但
顺应了所谓的世界潮流,二来也符合“以命抵命”的惩罪概念,三来仍保有冤判下尚可挽
救的余地......坦白说,冤狱犯仍要有基督山伯爵般的心脏......相对的,失去获释希望
,对绝对缺乏清白证据的故意犯而言,就是凌迟──美国许多被判处数百年刑期的终身监
禁犯,不待国家来处决,就趁机自行了解──而这正是曾文钦、郑捷、龚重安等孬种唯一
所恐惧的!
比绞刑(英日)、电椅与毒针(美国)、斩首(沙乌地)、枪决(朝鲜等)更有吓阻力的惩罚当然
存在,那就是泄恨与惩罚的极致──古中国的伟大发明,凌迟.......但历史证明了,就
算千刀万剐(气绝前就被阉割与断肢)这么可怕的复合式肉刑“寸磔”,对曾、郑、龚这类
连自残都没勇气的人渣而言,虽能吓阻其犯罪,但对于某些义愤杀人或官逼民反者而言,
还是没有吓阻力的──而这些人的数量,在乱世或鬼岛,恐怕还远多过于丧心病狂者。
中国最后两批被凌迟的战犯,是太平天国的王爷石达开,与幼帝洪贵福这两批造反者。石
达开不亏为豪杰,被凌迟时“所属不胜痛楚惨呼”,他不仅斥之“何遂不能忍此须臾?当
念我辈得彼,亦正如此可耳!”,而自己到气绝前都不吭一声;至于洪贵福遭凌迟时才国
三,只怪生错帝王家,其惨况就不待言了。
中国最后两个被判决凌迟的平民,是1905年一个叫符珠哩的奴才(警语:很可怕,别搜寻)
,和1907年的革命家徐锡麟。符珠哩的女人,被蒙古王爷主子给凌辱了,义愤之下他就把
主子给杀了......奴杀主是重罪,遑论杀藩王根本是造反,所以被重判了蒙古传统的油烧
刑──把热油灌进口腔、然后点火,不用柴薪就会自燃的一种火刑;讵料慈禧太后觉得蒙
古这招未免太野蛮了,就改判较文明的凌迟(咦?)......猎奇的法国驻北京军官,把全程
都给拍下来了......但如此恐怖的景象,也无法吓阻官逼民反......
尽管凌迟在符珠哩死后两周于《大清现行律例》中废除(大概是透过法国吓坏了全世界吧)
,但由于徐锡麟杀了满州督抚,开响了排满革命战术成功的第一枪,清廷为了杀鸡儆猴,
便在如课纲微调般的黑箱作业下,仍旧执行了刑法中已不存在的恐怖凌迟──徐锡麟在当
时看来恐怕也是丧心病狂,临刑前竟含笑留影、受刑时仍大呼革命口号,看似不下于高呼
民国万岁的竹联帮刘焕荣,其壮烈唯击毙伊藤博文的安重根堪比......
还能有更残酷的刑罚吗?没有了;可是,结果我们都知道;比符珠哩更激愤、比徐锡麟更
不畏死的正常人们,还是前仆后继地把暴政给推倒了。
至于对丧心病狂者而言,或许视这个相对正常、但仿佛仍旧剥夺了他们幸福与存在感的国
家社会,也是一种不友善、必须毁灭、但求同归于尽的暴政吧......但是,岂能让他们如
愿求速死?这恰恰持续鼓励人渣们,想死却不敢死,就继续无差别随机杀人吧......
前阵子竹东地痞一家虐杀、奸杀少女命案,若根据以命抵命、从犯同罪的正义,其结果将
是参与其中的投石女童,其父母都将由国家力量处决正法──换言之,虽然咎由自取,但
国家因此制造了孤儿,也将是不争的事实......这样成长下来的女童,恐怕就会是龚重安
第二、郑捷第三、曾文钦第四、某某某第N......
反之,若其父母在牢狱中,以失去一生的自由与辛勤劳动(不从的配套措施可以是鞭挞,
基督山伯爵也吃过很多鞭)来偿罪,对于不会变孤儿的犯人之女,或许也仍有深深的负面
影响──但至少会有教化全家人的机会,而不只是徒留孤女憾恨。至于更出名的陈进兴
(伏法)与张素贞(卖淫求生)之子的例子,只能说美国养父母必受神所祝福......
也因此,并非基于同情故意犯(尽管陈进兴的成长过程确实很扭曲)、而是基于避免更长远
的社会问题(变相鼓励无差别随机杀人,加害者后裔亦沦为衍生症结),我支持“终身监禁
不得假释+强制劳动赔偿”,配套措施可以是鞭刑什么的,反正不能再是“一审重判、二
审减半、三审猪脚面线”这套......坦白说,陈进兴之辈根本也不怕死呀......迫其一辈
子踩发电脚踏车,这么有意义有贡献的事情,对他们而言还比较痛苦吧,而且对缺电的台
湾也会有帮助(认真)。
政府应强化家长、师长、社政与医疗院所的权责,扩大精神医学卫教,并建立让异常家长
与学子接受强制辅导乃至就医的机制(孩子严重异常,父母家教乃至其心神多半有问题),
但目前此机制仍脆弱得令人发指...
但可想见的,台湾的民粹氛围,只会徒然添派学校、社福与医疗机关的业务,家长仍不用
负责、孩子永远最天真、都是别人把我孩子带坏的...讲白一点,许多匪夷所思的市井家
庭,不愿带孩子赴儿少身心科就诊,香灰倒是吃了不少!只会临时增派警力的政客,赶快
醒醒了。
延伸阅读:臧汝芬医师《人不可能一瞬间变成杀人犯》
http://m.commonhealth.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
“我的门诊里好多这样的小孩...”;“只因为不让他打电脑,就真的砍老师...”;
“长大后,他就出现反社会人格...”;“他渴望的本来就是死刑,他不会有悔意,
更不会因为死刑而得到道德上的后悔感、愧疚感。”
作者: lucifiel1618 (Lucifiel)   2015-05-31 13:28:00
这么多人都引数据告诉你说死刑存废跟犯罪率没太大关系,你断言死刑绝对有其吓阻作用总要有个根据吧
作者: nekosandy   2015-05-31 13:32:00
要不就死刑 要不就废死但必须终身监禁 犯人做工养自己
作者: bimmers0 (be it)   2015-05-31 13:35:00
歹徒:干!杀人要关到死?一枪毙命就投胎卡爽!
作者: kakajava (Come to papa)   2015-05-31 13:36:00
终身监禁在鬼岛就是能假释,超爽der
作者: are0411 (practice makes perfect)   2015-05-31 13:36:00
作者: senior (希尼爾)   2015-05-31 13:42:00
吓阻效果有量化研究吗
作者: OLM (歐買尬得)   2015-05-31 13:48:00
美国经济学家有做过 死刑实施前后犯罪率无显著差异不过各国国情不同 法律制度也不同 只看量化研究不太够
作者: QQMMWA   2015-05-31 13:50:00
死刑就是有吓阻作用 有跟无重刑案的犯罪率的确下降
作者: ShadowPoetry (影诗人)   2015-05-31 14:02:00
死刑吓阻作用就跟脚踏车锁差不多
作者: krishuang (五柳先生)   2015-05-31 14:14:00
死刑就没吓阻效果,硬要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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