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割喉案再掀废死议题 洪秀柱6大理由反废

楼主: markoo (上行下笑阿..)   2015-05-31 11:59:09
废死 与反废死 就是内耗罢了
追求完美的制度 下场就是没有制度...
常听到废死的人说著 你能保证每个死刑犯都该死吗? 不会有误判吗...
我想回的是 那你能保证每个死刑犯 因为无法终身监禁保释后 就不去杀人吗?
而事实上是 这两者都会发生的 至于两者发生次数多寡 就不做评论了
所以 既然你无法保证死刑犯能被终身监禁 也无法保证死刑犯不会再杀人
那我为何要保证死刑不会误判
是的 死刑不可逆 但同样的 泯灭人性的人所造成的伤害也是不可逆的
但说句没人性的话
政府造成冤狱 是会有赔偿的
但废死后没有配套措施导致的纵放 受害者该早谁赔偿去?
今天废死与反废死的内耗 变成了什么样的社会现象
就是法官不再轻易判死 这其实是好事 但对于那些罪证确凿的
如汤姆熊一案 如郑捷一案 为何有讨论死刑的必要?
甚至用了很多 有悔意 深有悔意来替这些人开脱
避重就轻的结果 就是轻判 这些人入狱前 因为对社会绝望而泯灭人性
被关了十五年后 你觉得他会顿时觉得社会一片光明吗
当然我也同意 教化是全体社会该共同承担的责任
但下场不该由受害者承担...
如果今日废死团体 针对少数可能冤案的受刑人 加以施就 我绝对认同
但废死在台湾的困境就是 你今天摆出了一副 拎杯谁都要救 有救无类
对法官判死明的暗的施加压力 一有判死 就哭喊个台湾不文明
造成了什么印象? 就是你废死是来乱的...
一但废死与反废死壁垒分明 所有讨论就没必要了 制度也不用改进了
所以啦 我个人建议是这样
废死团体 可以每年 就给你一个名额 给一个挑战死刑犯可能被误判的机会
挑战成功 你今年度还可以继续挑战
挑战失败 你可以明年再把挑战机会用在同一个人身上
这方法有什么好处 就是你废死团体可以认真花时间去研究 谁可能被误判死刑
进而达到了集中资源拯救被误判死刑的人
而不是浪费废死成本 浪费社会资源再那些真正该死的人身上
法律对有些人来说 是吓阻 但我相信对更多人来说 就是以牙还牙而已
所以废死强调 死刑无吓阻作用 就算是对 关我屁事 我就想以牙还牙而已
所以有限的名额 让废死集中资源去阻止一个人被死刑 我可以接受
也可以让废死再选择护航谁的时候 不再那么脑残 当脑残废死标签不再的时候
社会才能冷静思考 废死的存续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 两派人互丢石头后
你还天方夜谭的奢望能在此冲突下产生好制度...
多讨论是好事...
※ 引述《kickyourass ( 十 里 坡 剑 神)》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APPLE
: 2.完整新闻标题:
: 割喉案再掀废死议题 洪秀柱6大理由反废死
: 3.完整新闻内文:
: 2015年05月30日22:50
: 昨日下午台北市文化国小发生女童遭到随机割喉案件,引发社会譁然,也再次将死刑存废
: 问题拉上台面。立法院副院长洪秀柱今晚在脸书po文,提出6点理由重申自己不赞成“废
: 死”的看法。对于泯灭人性、罪大恶极的犯行,洪秀柱更是气愤地表示要给予最严厉的谴
: 责。
: 洪秀柱表示,“废死与否”议题在社会上讨论甚久,自己一直以来都不赞同废死。而自己
: 不赞同废除死刑并非是不尊重生命,也不是不了解生命权的重要性。而是她认为“废死”
: 主张存在着一些盲点,也不符合“因果”以及社会应有的“公平正义”。洪秀柱认为,只
: 有当被害者的亲属关系人愿意原谅加害者时,法院才有权力给予加害者免除“死刑”的判
: 决。洪秀柱也对“废死”议题,提出自己六点看法,包括“国家不能杀人的说法,根本不
: 存在”、“废死倡议者是否反对制造武器?”、“罪证确凿者,希望一了百了者,也要废
: 死?”、“被害者家属的感觉不重要?”、“因果很重要”、“公平正义很重要”,重申
: 自己对于“死刑”的存在的看法,的确有其必要。(隋昊志/综合报导)
: 洪秀柱反“废死”6大理由
: 一、国家不能杀人的说法,根本不存在
: 废死倡议者的理由是要尊重生命保障人权,不应该“以暴制暴,以死止死”,也就是说,
: 不只个人不应该杀人,国家也不应该杀人。他们认为,现代刑罚重教化,而非报复。但是
: 我们摸著良心说,全世界哪一个国家可以做到完全尊重生命,不杀一个人?我随便举个例
: 子,每个国家对警察使用枪枝都有严格的规定,但是当警察感受到武装暴徒明确威胁到他
: 人生命时,警方是否可以开枪将他击毙?警方在一刹那,应该不会去考虑,这个暴徒是否
: 因为有个不幸的童年,是否受到他人的歧视而变得心理不正常。所以,国家不能杀人的说
: 法,不能成立。
: 二、废死倡议者是否反对制造武器?
: 废死倡议者主张国家不可以杀人,是否也应该主张解散国防部,不生产任何可能致命的枪
: 炮,也拒绝将武器、子弹输出卖到国外去赚钱?那些主张废死的国家,是否也应该反对“
: 以暴制暴”,不再参与世界的武装冲突,做个百分之百的和平国家?如果做不到这一点,
: 又如何谈“国家没有权力致人于死”的“废死”?在全球武器出口十大国家中, 德国、
: 法国、英国和瑞典这些主张“废死”的国家都榜上有名,而且出口的都是杀伤力极强的先
: 进武器,英、法还拥有核武。请问,自己国家的人可以废死,可是敌人却不可以,这样算
: 是平等的标准吗?
: 三、罪证确凿者,希望一了百了者,也要废死?
: 有些人认为一旦判处死刑,即使后来发现是错误的判决,再也来不及了,所以应该“废死
: ”,以避免生命无谓的牺牲。我当然主张死刑的判决要极为慎重,但是对于一些已经罪证
: 确凿,甚而是当场被抓到的恶行重犯,或是自己也觉得生不如死,活着反而难受,手镣脚
: 铐,不能自由,死比生还要好,希望早点一了百了的杀人犯,难道也要“废死”吗?
: 四、被害者家属的感觉不重要?
: 这个世界应该是平等的。如果我们要重视加害者的生命权,那么受害者的生命权又如何去
: 对待呢?各位不妨去试着了解一下郑捷“捷运杀人案”中被杀害者家人的感觉,也可以试
: 著了解一下,如果您是中东“伊斯兰国”(ISIS)那些被砍头人质的家属,您是否会希望
: 杀人者绳之以法。在我看来,只有当被害者的亲属关系人愿意原谅加害者时,法院才有权
: 力给予加害者免除“死刑”的判决。
: 五、因果很重要
: 佛教不主张杀生,但是也讲“平等”与“因果”。上天有好生之德,人不能随便把生命结
: 束,就是自杀也不可以。自杀也是杀生,生命是大家共有的,是自然界、世界所有的。世
: 间上很多事情,犯错了,的确可以不必用死刑,用别的刑罚来代替。假如这个人需要被判
: 死刑,必定是过去他曾用毒辣的手段杀害别人,所以现在也要受同样的果报。恶毒杀人者
: ,也必须要接受因果的制裁。
: 六、公平正义很重要
: 刑法的本质与目的不是教化,而是实践社会正义。我尊重那些主张“废死”的团体与个人
: ,我们都希望有个祥和的社会,但是我必须要说,“废死”或许是生命权的一种主张,但
: 是“公平正义”却也是一种值得追求的价值。我认为,“死刑”的判决要非常谨慎,但是
: “死刑”的存在的确有其必要。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530/619875/
: 5.备注:
作者: q2203649 (卖抠~)   2015-05-31 12:01:00
这样叫受害家属情何以堪?
作者: mew2 (sea bird 2)   2015-05-31 12: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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