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卦] 废死记名制度如何?

楼主: gplove (MISON)   2015-05-31 03:41:34
如果办理像器官捐赠一样,支持废死的去登记,表示日后不幸遇害,法官依照受害者生前
协议,不得对犯人求处死刑,我想这是最符合受害者本意的方式了。
未达法定年龄则由监护人代为选择,从出生开始就决定要选哪边,当然日后可随时更换,
但是次数有限这样。
大家也不用出事就吵废不废死,因为这是受害者的意思,没有人可以拿来做文章。
这想法如何?
至于一半的问题,就要第三法来执行,例如鞭刑,让犯人有切身之痛。
而且今天犯人杀了一个支持死刑的,他会去找一个支持废死的,久了,支持废死的就会害
怕跑去更改为支持死刑了!
作者: BULLISRED (红牛)   2015-05-31 03:43:00
反串失败
作者: linchw (james)   2015-05-31 03:43:00
标在身分证上面吗
作者: YahooTaiwan (超可爱南西我老婆)   2015-05-31 03:44:00
受害者说什么就做什么? 这么爽
作者: Drunken5566 (格斗天王)   2015-05-31 03:46:00
如果被害者有两位分别支持废死跟死刑呢?
作者: hyde0815 (茶)   2015-05-31 03:46:00
杀一半阿 还要问!
作者: krishuang (五柳先生)   2015-05-31 03:49:00
op
楼主: gplove (MISON)   2015-05-31 03:52:00
一半很简单,因为犯人发现他杀到反废死的,他会去杀一个废死的,久了废死的就消失了。
作者: ai3210260 (古拉格)   2015-05-31 03:55:00
这样杀人前一定要检查一下证件 登记废死的再杀
作者: max006 (寂静的歌声)   2015-05-31 04:18:00
其实有一点道理
作者: flyingfei77 (妖尼姑妖尼姑)   2015-05-31 04:25:00
想推你
作者: EhDaGer (ㄟ大哥)   2015-05-31 06:48:00
嘴角有上扬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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