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obegasol (无)》之铭言:
: 废死联盟有很多律师
: 很多法官也反对死刑,警政署有统计过,台湾故意杀人的杀人犯,被判无期徒刑或有期徒
: 刑的远比判死刑的多很多
: 不管是台大政大等公立大学法律系或私立大学法律系的教授或学生,好像是以反对死刑为
: 主流意见
: 很少听到台湾的法律系教授或学生,说他是支持死刑的
: 请问有 反对死刑是台湾法律人主流意见的八卦吗?
: thx
今天女童割喉案的受害者宣布不治,舆论关于废死和反废死的声音就又吵起来了,可能还
会吵个十年吧,对于支持和反对死刑的个人看法,先搁在一边,来谈谈法律的生成。
其实法律这东西应该是客观的,有一些公序良俗、天理人心、公平正义和一些先验原则在
,所以与其说我们发明或制定法律,不过是把很多已经客观的存在,行诸文字,构成法条
,落实到纸面上,在执行的过程中不断修正,仅此而已。
所以古今中外,法律都是会变的,举个例来说吧,现在规定什么借贷利率不能高过20%,
不然就是高利贷啊,再回到王安石变法的年代,用青苗法等等订定利率,那是多少?25%
,那表示变法前更高啊,南北战争前蓄奴都还合法呢~ 我要说的呢,就是依据当地民情风
俗,会有一套符合当时当地的法律。
再拿一句成语当例子,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看来这是好事啊!理想,是吧?如果现在台
湾法律规定,从今天起,每一户人家晚上大门都不准关着啊!因为要表示我是先进国家嘛
,想也知道这会后来会发生什么事。
到这里应该也可以稍微看出来了,我是支持死刑的,更精准地说,在2015年的台湾,我支
持死刑。我也想废死啊,跟前面讲的一样,我也想达成大同世界理想啊,但现阶段没有嘛
,废死是一个‘结果’,不是一个‘手段’。现阶段推废死,就是会遇到理想面和现实面
的冲突,哎呀,这凶手可恶啊,罪大恶极啊,不死不足以平民愤,只要这样的声音在社会
上占多数,我就会站在支持死刑这边。耶?这不是墙头草吗?我们来看另一个新闻,“挪
威人面对杀人魔 数万人关怀凶手母”。这是一般民众对于犯错者的态度,可以用理性和
情感去同时面对,所以如果我站在2013年的挪威,我可能会支持废除死刑。
所以其实死刑的存废,只是看目前人民的接受程度。法律这东西跟我一开始讲的一样,他
是客观的东西,把目前的共识形诸文字。如果硬要把不是共识的内容用法律订之,那就是
一个字,乱!这早有先例的,有机会来谈王莽新政,就是一个典型理想化的制度,以一国
之君的权利,在数年内硬嵌到法律上面,不考虑现实,而一乱之后,只会让最终目标推得
更远些了。
以目前看来,我认为废死联盟目前的作法,只是把废死的目标,在时间轴上,又往后押了
好几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