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管碧玲FB

楼主: rockchangnew (rock)   2015-05-30 23:26:20
※ 引述《yabition0411 (最初的梦想)》之铭言:
: 管碧玲
: 6分钟 ·
: 用卑劣的斗争送小妹妹最后一程吗?
: 立法院完全没有绿委提废除死刑的法案,蓝营找一个鱼目混珠的法案,企图获取选举利益
: 。一煞那,传遍全台湾,是多少人在加班呢?
: 大人们保护不了小妹妹,惭愧心痛都来不及,怎么冷酷的消费这个悲剧,用来搞选举~~
: ~
: 啊,政治有这么重要吗?
: https://www.facebook.com/biling.kuan/posts/872626529442244
第六条之一 受死刑、无期徒刑宣告之人,本 人或配偶、三亲等以内亲属,
得以书面向总 统请求特赦、减刑及复权,并得委任律师代 理为之。
受死刑、无期徒刑宣告之人,执行机关 应以书面告知本人及其指定之亲友关于赦免
请求之程序。 受死刑宣告之人请求特赦或减刑者,于 总统以书面拒绝其请求前,
执行机关不得执 行。 赦免之请求,每任总统任期内,经总统 书面拒绝请求后,
不得更以同一原因请求赦 免。
是谁在鱼目混珠,判死刑了还可以要求特赦。申请特赦期间还不能执行,
怎么看就是要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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