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前键盘狱卒 我个人赞成死刑 但是要小心谨慎的执行 以免造成冤狱
至于这种罪证确凿的杀人案 其实一颗子弹很简单的 对受害的妈妈心灵上有抚平的效果
别道貌岸然说什么原谅 不是人人都是圣人的
除非被害妈妈公开说愿意原谅 那另当别论...
死刑还有吓阻的效果 对那些畜牲而言 听到要枪决了 每个都乖的跟猫一样
在这个鬼岛上 性侵犯还要集中保护 不能私下练沙包 通奸罪用刑法去规范
六三三没达到还天天睡得安稳 别说台湾是先进国家...
小弟我的建议:没有争议的该枪毙就枪毙 除非被害者家属愿意原谅
性侵犯应该修法终身监禁 天天吃馊水 强迫吃素 强迫天天读佛经、圣经
开放"练沙包" 对未满十六岁性侵者施以鞭刑 "鼓励"性侵犯自我了结
林杯缴税金不是来养畜生的 法律是来保护好人 处罚坏人的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