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eramars ( tomorrow never knows)》之铭言:
: 每次一有杀人案件发生 就会一直讨论要无要废除死刑
: 像是郑捷那种人渣现行犯 到现在都还没办法判死刑了
: 那是不是可以换个想法 思考一下可以用其他型罚代替?
: 比如说 凌迟 炮烙 腰斩 阉割 ..........等等的
: 既然要废死 那大家觉得可以用什么来代替?
对于废除死刑跟刑罚修改,我有几个看法:
1.像郑捷跟龚重安这类的人,毫无疑义是他本人所为。确认无其他共犯没被抓到的,施以
"器官拔除"。把身上所有能用的器官都拔走,给需要器官的人一个未来。愿意接受死刑犯
器官的人先进行移除。
2.像谢依函这种本人是主嫌之一,另有共犯的机率很高,却还没供出的,女的炮烙或是鞭
刑;男的外加宫刑可选。能用的器官先保留,炮烙/鞭到她供出为止。供出之后,器官拔除
。
3.强暴犯确认无误者,一律宫刑,这辈子不能再用鸡鸡。
4.重大刑犯一律丢外岛垦荒,减少本岛监狱的壅塞情况。需度满刑期2/3才能申请减刑。
5.贪污以及协助掩盖贪污的罪犯,同上也丢外岛。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