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罚单能震慑酒驾 就没有下个受害者了”

楼主: ftyu (wei~)   2015-05-30 17:02:07
※ 引述《david190 (david)》之铭言:
: 废死大师 提出的
: “死亡能震慑疯狂 就没有下个受害者了”
: 跟我提出的
: “罚单能震慑酒驾 就没有下个受害者了”
: 语法结构是不是一模一样 因果关系是不是一模一样
: 既然要废死 是不是也同意废除酒驾罚单呢?
“劣退能震慑废文 就没有下一篇废文了”
“水桶能震慑闹板 就没有下一人闹板了”
每天劣退一堆 还是一堆废文
每天水桶一堆 还是一堆人闹板
板主要不要考虑取消劣退跟水桶??
作者: XZXie (微软新注音败坏国文水平)   2015-05-30 17:03:00
有道理 我要加入废文联盟
作者: dearjohn (山本龙之介)   2015-05-30 17:03:00
检举姬表示:桶了boyo潮爽der
作者: sistar5566 (姐妹5566)   2015-05-30 17:03:00
DPP和废死联合在板上操作议题真的很干
作者: rookiecop   2015-05-30 17:03:00
同一人可以创很多帐号啊 能创很多驾照?
作者: emulli (Sleepy Graps)   2015-05-30 17:04:00
版主 能让一个人屎了又屎 屎了再屎吗?
作者: vicklin   2015-05-30 17:07:00
到底谁在操作???
作者: YamagiN (海在森林中长大)   2015-05-30 17:09:00
网际反水桶组织:水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
作者: hihi29 (无)   2015-05-30 17:10:00
支持 取消废文与劣退
作者: abramtw (世界原来是如此耀眼啊)   2015-05-30 17:17:00
越操作 越不投 等著看
作者: shisa (奇奇怪界)   2015-05-30 17:26:00
你自己ㄋ?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5-05-30 17:27:00
支持反水桶和劣退欧洲各国都已经取消水桶,台湾凭什么水桶发文是言论自由,不该用水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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