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rsl400 (dark hatter)》之铭言: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530/619611/
: 冷血杀害杀害小二女童的龚姓嫌犯(29岁),经过一夜休息,警方为防止昨晚愤怒民众的
: 脱序情形再发生,连夜将嫌犯带往台北市保安大队侦讯,讯后依杀人罪移送移送士林地检
: 署。
: 龚姓凶嫌向警方坦承,这2年来压力相当大,不断以搬家、换工作以及交女友的方式来纾
: 压,但是一直都无法解除压力。龚嫌指出,日前也曾以同一把刀自家自杀,但是实在没
: 有勇气往心脏刺下去寻短。龚嫌只想以杀人方式,换来法律对他求处死刑来结束一生。
: (陈建纬/台北报导)
: 台湾千万不要废死,才能防止更多冷血杀人案发生喔!揪咪
突然发现女童割颈跟郑捷案,有一个共通点,就是嫌犯不敢自杀!
想起以前一直纳闷的问题:
听过一些宗教都说自杀的罪很重,甚至比杀人的罪重
自杀永世不能超生,杀人的话罪至少还完了还有机会超生
那么,想自杀的话先去杀个人或几个人再等著被判死刑是不是划算多了?
另外想到安乐死或加工自杀是否也可以用同一招
反正被枪毙前还会打麻药...
这逻辑不通啊!可是又似乎可行?
台湾的宗教观和道德观实在搞不懂啊...拜求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