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inana ( )
2015-05-30 08:58:22※ 引述《OPOPPOP (木兰香遮不住伤)》之铭言:
: 听朋友说
: 自首+精神状态异常(幻听)+犯后有悔意(之后有可能会抄佛经或吃素什么的)+女童未死
: 再加上二审通常比一审轻
: 三审又比二审要判的轻
: 哩哩扣扣加起来 刑期东扣西扣
: 最后再算上假释的时间
: 有可能最后不到十年割喉犯就出狱 又是一尾活龙
: 请问这是真的吗? 台湾司法没这么扯吧?
29进去
算关10年好了 中间都没假释
29+10=39
正值壮年
如果没改过
大概还可以犯2~3起大案
自求多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