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然做的试验好了
立法杀小孩的都判死刑
立法后还发生杀小孩的情形
那不就代表没吓阻效果
你叶毓兰来个土下座道歉认错~
民众情绪激愤就算了
身为知识份子教授还是媒体上常客
做这种单向思维发言 实在是令人感到 台湾教育的失败与忧心!
还警大教授勒~
※ 引述《Warnerting (天下一大五郎)》之铭言:
: 别再喊废死了! 叶毓兰:杀小孩应判死
: 苹果日报
: 难道一个人宣称自己有病,就可以杀人泄愤吗?
: 今日出刊的《中国时报》报导,涉嫌持刀割断女童喉咙的凶嫌龚重安,落网后宣称因压力
: 太大。警大前副教授叶毓兰气愤地说,全世界对于杀害小孩忍无可忍,要用死刑吓阻。
: 叶毓兰以日前新竹女童案为例,直言社会充满暴戾之气,几个大人仅为细故,就拿小孩出
: 气。另外台南游乐场男童命案,凶手没被判死刑;有心者看不到犯罪的人受到立即惩罚,
: 才会产生模仿效应。
: (王嘉庆/综合报导)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530/619502/
关了门还有人会破门而入 所以门这种设计没用对吧?!法律吓阻的不是神经病 是更多精神正常的潜在犯
作者:
Atwo (A兔)
2015-05-30 07:54:00所以还要发生死伤刑案 来证明他是对错吗
作者:
ekoj (夭竹)
2015-05-30 07:54:00人都死了 还以为有门?
作者: bkj123 (BBBen) 2015-05-30 07:55:00
好啦你最正义 ,举世皆浊你独清啦 ,爽没
作者: w76530 2015-05-30 07:56:00
所以有刑法就不会有人犯罪?
作者: plksun (plksun) 2015-05-30 07:58:00
那以后犯罪通通无罪好了
怎么办?可以除掉死刑犯又可以看叶教授下跪,听起来还不错
作者:
fish5123 (台湾的小朋友真的很棒)
2015-05-30 08:16:00有法律还不是一堆人犯罪 废除好了
作者:
a2768387 (how che)
2015-05-30 08:42:00.
作者:
wewe266 ((一一))
2015-05-30 09:48:00你最聪明理性